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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灵命扎根(二)彰显基督的方式

经文:腓1:12-30

一.自己受苦坐牢而彰显基督(腓1:12-14)
 1.自己失去自由,而叫别人可以有机会得着基督(腓1:12-13)。我们当学习看见神的手在控制环境,如约瑟(创50:20-21)。但以理被掳而作官,可以见证神,为百姓祷告(但1:3-7),腓立比禁卒与囚犯得救(徒16:23-34)。
 2.自己坐牢而坚固信徒(腓1:14),叫信徒更有信心,勇敢传道(徒4:23-31; 12:5),知道为主受苦的果效。

二.自己受攻击而彰显基督(腓1:15-20)
 1.受人嫉妒而彰显基督(腓1:15,17),即传福音的动机不正,但主的名总是被传开。
 2.受人爱护也将基督传开(腓1:18-19),故欢喜受苦。
 3.得信徒的代祷(腓1:19),有些人仍为保罗受苦而祷告。保罗受捆锁使多半信徒放胆讲道(参1:14)。
 4.得基督耶稣圣灵的帮助(腓1:19),有主同在,同受苦。
 5.在受苦中得救(腓1:19-20),即事奉中的得救,即是在苦难中能彰显基督,即工作上的得救。无论生死总叫基督显大,即叫人看见基督。

三.生活在世的唯一目的是要活出基督(腓1:21-30)
 1.活在人世是为别人(腓1:21-26)。不自私,不求自己的好处。保罗相信与别人同住可叫人的信心又长进,又喜乐,我们与别人同住的结果如何?
 2.行事为人与福音相称(腓1:27-28)。
  a.福音是什么?即基督为救主的大能(路2:10; 林前15:1-4)。
  b.行为与福音相称(腓1:27)。
   i.在生活中表现神救赎的能力。
   ii.生活有基督的样式,即主的同在。
   iii.生活有为福音努力的心志(腓1:27)。
   iv.生活勇敢,证明神救人的大能(腓1:28)。28节的沉沦与得救乃二个相对的名词,即不靠神为基督生活的人必失败,但肯靠神为基督而活的人必得胜之意。
 3.受苦战争是平常事(腓1:29-30)。
  a.蒙恩的目的是信服基督,为主受苦(腓1:29)。但信服基督为主受苦也是为了蒙恩,蒙恩乃是知恩感恩的表现。
  b.争战乃常事,是表彰基督的途径(腓1:30)。基督受苦,使徒受苦,信徒也要受苦。基督受苦表彰父神的爱(罗5:8-9; 彼前2:22-25),使徒受苦,叫基督显大(腓1:20-21),信徒受苦也是彰显基督。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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