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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耶稣的见证人

经文:启1:9

引言:
  主升天前的命令是信徒得圣灵的能力后,为主作见证(路24:48-49; 徒1:9)。

一.约翰一生是作基督的见证人
 1.约翰福音21:24,这见证是真的。
 2.约翰壹书1:1-3,起初原有的道,是所听见,所看见,所见过的,亲身摸过的。
 3.启示录1:19,把所看见的写出来。
  所以约翰是真正的见证人。

二.见证的内容
  见证的内容就是耶稣基督。
 1.基督的患难。
 2.基督的王权(国度)。
 3.基督的忍耐,等候罪人悔改,忍受罪人顶撞(来12:3)。

三.如何作见证
 1.在基督里为传福音救人的患难上有分,就能作见证。
 2.是弟兄的身分,不是领袖,上司。
 3.在孤单中(拔摩海岛)仍有主的同在。所以见证是亲身经历的,是活生生的。

结论:
  我们当自我省察:见证有没有内容,有没有分量?能感动人信耶稣而得永生吗?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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