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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圣经中有关结婚的真理

经文:创2:18-25; 太19:3-12; 申24:1-4; 玛2:10-16; 弗5:22-23

一.圣经中有关结婚的真理
 1.神是按祂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是生命的,属灵的,道德平衡的,互助,互尊,互荣的(参约17:1-3; 腓2:5-11)。是合一的(加3:29; 约10:30)。
 2.是永久合一,不可分开的。(创2:24)。
 3.是平衡交通的,伴侣彼此调和的(创2:18)。
 4.要得敬虔的后代。是共同合作,传递生命的使命(创1:28; 玛2:16)。
 5.是共同负起养育儿女的使命。创世记第五章九次出现“生…并且生儿养女”的动词(5:4,7,10,13,16,19,22,26,30)。生养儿女,使他们继续有神的形像,如塞特有亚当的形像(5:3),有神的形像。路加福音3:23-38所记家谱中,“亚当是神的儿子”,就是有神的生命和形像的意思。

二.基督徒对婚姻的原则(弗5:22-33)
 1.二人是一体(5:31)。所以是同生命。无论生死祸福,都是一起承担和享受。
 2.二人要保守圣洁(5:26-27)。圣洁是专一归属于对方。不可在夫妇之外另有超朋友的感情,更不可有越界线的行为。
 3.丈夫要爱妻子如同爱自己(5:25,28-29)。二人既是一体,爱妻子即爱自己。二人结婚后有数十年在一起,无论是生命,家庭,财物等,都是二人共有的。要为爱舍去,不是为爱而占有。要保养顾惜。
 4.妻子要顺服丈夫(5:22,24)。丈夫要妻子顺服,必须效法基督,要先爱妻子。要爱到她能顺服。
 5.妻子要敬重丈夫(5:33)。千万不可在人前轻看羞辱丈夫,要给丈夫尊严,要敬重丈夫。

三.婚姻问题的产生
 1.该隐第五代的孙子拉麦娶两个妻子,是第一个破坏一夫一妻婚姻关系的人(创4:18-24)。他是个行强暴的人,报仇的人,是个恶人。
 2.多妻或不照神规定的混乱婚姻(创6:2-6),以至在挪亚时代,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思想尽都是恶,完全破坏神的形像。“人既属乎血气”英文N.I.V.圣经译为“要死,致死的人”。
 3.多妻是家庭不和睦纠纷的根源。如亚伯拉罕的家庭(创16:1-6)。如雅各的偏爱,引来孩子们出卖弟弟(创37:1-36),是一个充满欺骗和纠纷的家庭的悲剧。又如所罗门多妻,就被引诱去拜列国的偶像,并离弃神(王上11:1-13),结果国家也失了。

结论: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但愿不论是刚结婚,已婚或未婚的人,都服从圣经中有关婚姻的教训。让我们按圣经的真理过一蒙神悦纳,真正相爱,美满的家庭生活。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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