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呼召与心志
经文:徒26:12-20
引言:
保罗蒙召的记载在使徒行传有三处:
1.在大马色的路上(9:1-19)。
2.是在耶路撒冷议会向犹太教领袖作见证(22:6-16)。
3.是在该撒利亚亚基帕王面前作蒙恩的见证(26:12-20)。保罗是希腊名,扫罗是希伯来名(徒13:9),是又名,不是改名。
一.神的呼召(26:12-13)
1.这是神的主权,在永恒里对人有已定旨意(参诗139:16-18; 耶1:5)。
2.神对得救的信徒,有在基督里的善工要人作(弗2:10; 罗8:28-30)。
3.要将神的救恩向万民作见证(徒26:15-18),引人归主。
二.见证的内容(14-17节)
1.反对神是难的一件事(14节)。
2.耶稣与圣徒是一体的,逼迫信徒就是逼迫耶稣(15节)。
3.耶稣是主宰,祂对每信徒有工作要他们作(16节),传主所指示的和我们所经历的。
4.主与使徒同在,同工,会救我们脱离人的手(17节)。
三.事奉的目的(18节)
1.开世人的眼睛认识神,这是神的工作。
2.从黑暗归向光明,回到神那里。
3.从撒但权下归向光明。
4.因信罪得赦免,不再作罪的奴仆。
5.与信徒同得神为基业,就是得基督的生命(弗1:13-14; 参诗16:5-6)。
四.信徒(保罗)的回应(徒26:19-20)
1.不敢违背这异象(19节)。所以献身单遵行神的旨意。
2.按神的引导,一步一步去完成(20节)。
a.大马色。
b.耶路撒冷。
c.犹大全地。
d.外邦。
这次序与使徒行传1:8有所不同。但最要紧的是不同种族的人,而不是地理。
3.不以性命为念,只要行完神的旨意所命定的(20:24)。
结论:
我们若明白了神所定的旨意和神的呼召,当如何回应?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