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罗6:12-14
引言:
奉献是圣经中很重要的真理。但在奉献之前,必须清楚什么是奉献。
一.什么不是奉献?(罗6:12-13)
1.容罪作王。这罪是:
a.放纵肉体的情欲(加5:16)。
b.与圣灵相争,就是不服从圣灵(加5:17)。
c.仍喜欢在律法之下(加5:18)。
d.败坏自己的身体(加5:19-21)。
e.败坏自己的心灵(加5:19-21)。
f.败坏自己的道德(加5:19-21)。
g.败坏自己的生命(加5:21)。不能进天国。
2.容罪使用。这“使用”指为工具。
a.留宝座给罪—行动由罪指使。
b.留机会给罪—不拒绝一切的引诱。
c.留肢体给罪—不完全献给神,仍供罪使用。
d.留才干给罪—替罪作走狗,跑腿。
e.留名誉给罪—不完全认罪彻底悔改。
f.留爱心给罪—恋慕罪。
g.留生命给罪—不把罪完全除去。
二.什么叫作奉献?
1.把自己献给上帝。
a.把自己的感情献上。
b.把自己的意志献上。
c.把自己的思想献上。
d.把自己的身体献上。
e.把自己的心灵献上。
f.把自己的道德(品格)献上。
g.把自己的生命献上。
2.作义的器皿。
a.将宝座给义。
b.将时间给义。
c.将肢体给义。
d.将才干给义。
e.将荣耀给义。
f.将爱心给义。
g.完全归给义。
结论:
自我检讨。我有这样完全奉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