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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追求爱

经文:林前12:31—14:1

引言:
  圣经教导我们应当追求的有下列各事:
 1. 追求至公至义(申16:20)。
 2. 追求公义仁慈(箴21:21)。
 3. 追求认识耶和华(何6:3)。
 4. 追求和睦的事(罗14:19; 来12:14)。
 5. 追求基督所要我得的(腓3:12)。
 6. 追求良善(帖前5:15)。
 7. 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提前6:11)。
 8. 追求圣洁(来12:14)。
 9. 追求爱,神圣的爱(林前14:1)。

一.为什么要追求爱?(13:1-3)
 1.因为爱胜过口才(1节)。能有天使的口才,没有爱仍没有用。
 2.因为爱胜过知识(2节)。知识叫人自高自大(林前8:1),爱则不会。
 3.因为爱胜过信心(2节)。信心是很好的,但若无爱,则行为不完全,算不得什么。原文译为“有深信致能移山,若无爱,我则无益”。有信心行神迹,却没有爱在内,就会令人骄傲或居功。因此有信无爱实在无益。
 4.爱胜过慈善工作(3节)。行善济贫,若非本于爱,则贪名也。因此主叫我们在暗中行善,即叫我们不为贪名行善。
 5.爱胜过舍己或献身(3节)。虽献身若无爱,则不过是英雄主义或武道主义;又或是像那三种说要跟从主却未能实行的人(路9:57-62)。

二.要追求怎样的爱—爱的标准(13:4-5)
 1.恒久忍耐。英文圣经译为“长久受难”,文理圣经译为“宽忍”,即受别人侵害而不计较,就是七十个七次的饶恕(太18:21-22)。
 2.又有恩慈(4节)。英文圣经译为“慈善”,文理圣经译为“慈悲”,即有悲天悯人之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3.爱是不嫉妒(4节)。即不会见到别人拥有而怨恨自己没有。见别人多有恩赐而自己没有就不甘心,或想方法夺取,或攻击人,或完全夺取那恩赐,而不爱主,不爱人。
 4.爱是不自夸(4节)。即不自我夸耀,不传扬自己。意即在爱中常显自己的亏欠(罗13:8)。
 5.爱是不张狂(4节)。不说别人之短,不卖弄自己的才能。“张狂”原文意为“自大,骄傲,吹大”,对人吹毛求疵,却自我吹嘘。
 6.不作害羞的事(5节)。文理译本作“不妄为”。就是不作不合宜的事,凡事合乎礼。
 7.不求自己的益处(5节)。不求利己,不存私心,不求己益。原意为“不单寻求自己的事”。
 8.不轻易发怒(5节)。不轻易立刻就受激怒,刺激,挑拨,煽动;是被动词。即是对不如意的事,不立刻就受激动而发怒。
 9.不计算人的恶(5节)。文理圣经译为“不记忆人的恶”。原文作“不思想恶”,或说不可有恶念。

三.爱的性质—对真理(13:6)
 1.不喜欢不义。不喜欢不义的行为,对己对人都如此。
 2.只喜欢真理。不在乎自己是否喜欢那人,只要那人的言行是合乎真理,我都喜欢。不因人而恶其言。好像主耶稣要门徒听法利赛人的教训(太23:3),法利赛人所说的真理要听,但他们的行为不可效法。这才是真正喜欢真理的表现。

四.爱的范围(13:7-8)
 1.凡事包容(7节)。别人如何恶待,都能忍受。就如主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彼前2:23)。同时不将别人恶待之事存于心中或告诉他人。原文为“凡事遮盖,不将之显露”。
 2.凡事相信(7节)。不怀疑人,见人之善不疑其伪。对人信任,对神也信任。
 3.凡事盼望(7节)。对一切的事存盼望之心,不灰心,不失望。虽然事情看来很坏,那人看来很不行,但仍存盼望,盼望他能改过自新。如耶稣对加略人犹大的盼望一样。
 4.凡事忍耐(7节)。有恒忍的意思。虽然苦难越来越大,还是忍受。即是坚毅忍耐,不半途而废。
 5.爱是永不止息(8节)。爱的时间。原文意为“爱永不改变”,如主爱我们到底(约13:1)。

五.爱的永恒(13:8-13)
 1.爱是永不改变的(8节)。
 2.几件能止息,会改变的东西:
  a.先知讲道之能。
  b.说方言之能。
  c.知识之能。
 3.几件有限的东西:
  a.知识有限(9节)。
  b.先知的言论有限(9节)。
  c.观念和现象不清(12节)。

结论:
  只有爱是永远长存的,我们当努力追求爱(林前14:1)。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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