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太26:6-13; 可14:3-9; 约12:3-11
引言:
讲述这件事。耶稣吩咐无论往哪里去,都要传讲,作个记念。这个女人所作的值得记念,因为所作的是一件美事。她如何能作这件美事?
一.她作这件美事的原因
1.她细心思想并明白主的道,知道主要死。
2.她知道主所要的是什么。死最需要的香膏,而非其他的东西。
3.她知道主什么时候要这香膏,且作及时的奉献,趁主未死前作。
4.她是尽所能的奉献给主(可14:8)。
5.她是完全彻底的奉献。打破了,从头膏到脚(太26:7),膏头(约12:3),脚。
6.她是完全作在主身上,是为主而作,而非为人。
二.她这样作所付的代价
1.付上完全的爱。
2.要受人的讥笑。
3.要受人的误会。
三.她所得的报赏
1.主完全接纳她的奉献。
2.她被主称赞。
3.她永被记念。
4.她成为一个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