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诗1:2-3
引言:
人都喜欢福,福有真假,暂时的,改变的非真福,这篇诗给我们看见真福:
一.喜爱耶和华的律法
1.律法是可作与不可作的,耶和华的律法,即耶和华要我们作,或不可作的,如果我们喜欢耶和华要我们作或不作的,那是真有福的。
2.喜爱表发生行趣,有味道,受吸引,受主的律法所吸,就是乐意遵行,不会勉强,觉得太难。
3.喜爱就是会留恋,我们对一喜爱的东西会留恋,对主的律法也是如此,不但爱,且要留意,一直遵行,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立定在主的律法中,那自然是有福的。
二.昼夜思想
1.即不断思想,直到想得明白,对主的道不但看,读,更要想,想主的话就不会想罪恶,思虑世事,就会脱离罪与世虑的缠累,故有福。
2.不断吸收主的话,律法,使主的话成为我们的生命,生活的力量和指示,我们读经就是要吸引成为生命力,这样生活就有力量了,故有福。
3.日夜不离主,主的话代表主,昼夜思想主的话,表昼夜不离开主,那就一直得到主的同在,故有福。
4.日夜不离主的律法,即日夜遵守,遵守祂的话是有福的(119:1),所以日夜思想主的话是有福的。
三.如一棵栽的树
1.表明他有主人,野地的树无主,但栽的树是有主的,我们遵行主话的信徒也是有主的,我们常说主,即是我们是有所属的,故有福。
2.表明主人对他有目的,要这树结果子,这是福分,如果主对我们无目的,任凭我们去活就不好了,祂有目的,故按祂的目的来栽培来浇灌,故有福。
3.主人将他栽在溪水旁,这溪是在园中的,是用人工开的,表明主人对他的心机,给他安排好环境,容易吸收生命的需要,主今日对我们也是安排好的环境,有圣经可读,可思想明白祂的话,故是何等有福!
四.我们的检讨
1.是否喜爱主的律法。
2.是否昼夜思想主的律法。
3.是否照主的旨意去生活结果,如是就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