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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事的职务

经文:徒6章

引言:
  执事的原意即执行事务的人,或服事人的人,原来是动词,也是名词,用在工作事务上为动词,在人身上为名词。

一.执事的起因
 1.因为有团体事务,需要专人来处理。
 2.人增多,事务增多。
 3.在世上的机构就有事情。

二.执事的事务
 1.处理信徒日常生活需要—饭食。许多信徒以为执事就是作这些事,其实不然。
 2.处理自己灵命的事务(3-4节)。
  a.圣灵充满—即被圣灵管理的人。一个人如不被圣灵管理,也不会好好管理别人。
  b.充满智慧—即有真理原则的人。对圣经熟识,能靠圣灵运用真理原则,以圣道造就自己,然后用圣道造就别人。
  c.充满信心(5节)。对神,对自己,对人都有信心。这三方面的信心要平衡,由于这三方面处理得好,故有好名声。
 3.处理教会真理的事务。
  a.使神的道兴旺(7节)。将神的道传出去。执事在行传中多是传道,很会传福音引人归主。
  b.使别人得神的恩惠,行神迹(8节)。作真理和恩典的导管。
  c.为真理辩护(9-14节)。但最好的有生命见证,有美好的生活,作为真理辩护的后盾和力量,后二者是更重要的。

结论:
  今日教会需要处理这三种事务的执事,求主赐下,巴不得每个信徒都如此。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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