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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勒法的寡妇

经文:王上17:8-24

引言:
  撒勒法寡妇的故事,是主耶稣在开始工作时,被家乡的人拒绝时所引用的一个典故,表明该事的真实性,并有不少的教训:

一.她是外邦人
  西顿的撒勒法(王上17:9; 路4:26),距西顿八英里。

二.是个敬畏神常常自省的人(王上17:17-18)
  她知道人犯罪是得罪神,神会想念人的罪。

三.是个勤劳工作尽力而为的人(王上17:12)
  正值饥荒,她不去犯罪发财,或出卖自己得一温饱,而尽力去工作,找柴。

四.对儿子尽养育之责(王上17:12)
  养活儿子(王上17:17-18),同时尽教育之责。

五.善于接待神的仆人(王上17:9,19,23)
  如她不是个乐意接待神仆人的人,神不会差以利亚去。

六.相信神仆人的话(王上17:15-16,19)
  她不怀疑神仆人的话语。

七.乐意接待有需要的人
  她不是知道以利亚是神人才接待他。她起先只是因为以利亚在饥饿中求食,所以接待他;直到以利亚使其子复活时,才知道他是神人(王上17:24)。

八.她得到神的供应
  因她接待先知,神报答供应她的需要。她母子一年多两年的生活得到供应,也是天天有信心的生活,度过饥荒之年,灵性复活得生命。

结论:
  “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太10:40-42)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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