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林前5:1-13
一.哥林多社会道德的背景(参徒18:1-17)
1.当时哥林多有犹太人的道德标准,以法利赛派讲守字句,但不守精意的人士,每天咬文嚼字,以摩西律法与遗传的教训为道德的标准,如:安息日不可作工,奉献,守节日,孝敬父母等。
2.希腊自由讨论,决定伦理的习惯,这社会分子的伦理是由议会讨论而决定。如同性恋,与离婚,与继母同居,重婚,性自由,这是哥林多社会大众在讨论后,大家决定可接受的伦理标准。
3.基督徒蒙主宝血救赎的伦理标准(林前10:23-31),有七条。
二.哥林多教会的个案
1.有人犯淫乱娶了继母,就是与继母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他自己有了妻子,在妻子之外再与继母有关系,这是当时社会的人都不敢作的事,但有些信徒以为主的宝血有功效,犯罪后认罪即可,故大胆犯这罪,所以使徒来信责备,并提出处理之道,万恶淫为首,故必须严厉对付。
三.哥林多教会需要管治的罪
1.淫乱。
2.贪婪。即对物质贪而无厌。
3.拜偶像。
4.辱骂—以言语伤人。
5.醉酒。
6.勒索。
在信徒有以上的恶行(林前5:2-6,11),教会不能说爱心,或采用希腊社会以大家讨论来决定伦理的生活方式,去决定信徒的伦理生活。
四.使徒对管治的提示
1.以哀痛的心处理犯这些罪的人(林前5:2)。
2.要同心奉主的名和权能执行这管治的事(林前5:3-5)。
3.用基督的宝血保持教会的圣洁(林前5:6-8)。
4.与犯这罪的人绝交(林前5:9-11)。
5.教会领导人当来审判犯这些罪的人(林前5:12)。
6.将犯这些罪不肯悔改的,或在受管治而反抗的人赶出教会(林前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