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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受苦的情形看十架七言的真理

经文:路23:34,43

一.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受苦的目的是叫众人的罪得赦免,所以没有想到自己肉身或精神上的苦,也没有感受自己痛苦,想到众人在罪中的痛苦,比自己肉身及精神上的痛苦更痛苦。

二.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路23:43)
  对自己受苦要成就的把握,是在乐园中安息,立刻将之分享给信祂的人,立时的救恩,不是将来的救恩。

三.母亲看你的儿子,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19:26-27)
  自己肉身的受苦,却是得胜苦难的胜利,在祂的面容上,言语上表现出来。所以叫受苦心如刀割的母亲,看祂得胜苦难的态度与情形,可以免去心灵的痛苦,这是教导人如何得胜受苦。

四.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
  说明罪叫神震怒,公义审判的可怕,甚至儿子在担当众人的罪,神也不减轻刑罚,劝罪人不要犯罪,更不要活在罪中,因神公义的审判是不能逃避的,这句话证明祂是人类的弥赛亚—救主。

五.我渴了(约19:28)
  祂知道一切事已经成就了,才说:我渴了。有两方面的意思:一,在人性的肉体方面祂渴了,这是人性的表现;二,在神性或心灵方面,祂渴望人肯信祂,而从祂得生命活水(参约4:6-7; 7:37-39; 5:35)。祂渴望人悔改到祂那里得赦罪,得永生。

六.成了(约19:30)
  完成父神所托的事工,以苦难去完成。以苦难完成神的旨意,是件得胜的喜乐(参约17:4; 4:34)。

七.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的手中(路23:46; 约19:30)
  宣告一切由父而来,一切向神负责交还父神,这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的真理实践(罗11:36)。

结论:
  在我们的学习,事奉与生活中,如果能效法主耶稣这七句话的受苦心志,那么一切苦难不会叫我们失败退后,乃是:
 1.记念别人的罪中之苦。
 2.分享自己受苦的成就—在乐园中安息。
 3.作为受苦者效法的榜样。
 4.当警告在罪中父神公义的审判是可怕的。
 5.受苦仍渴望别人(罪人)相信救恩而得生命,止住心灵的干渴。
 6.宣告工作的完成。
 7.将灵魂交托主,将生命交给神。
  这样可以过一受苦而不痛苦的生活,在苦难中却能胜过苦难,这样的生活见证,是最有力的,最能帮助人的生活。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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