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弗5:1-21
引言:
以弗所书前四章的大纲:
1.神在创世前在基督里的拣选。
2.信徒在基督里的合一。
3.基督的奥秘,神爱无比。
4.靠圣灵信徒合而为一。
5.信徒是神的儿女当如何行事。
一.信徒的身分
信徒是效法神,蒙神所爱的儿女(1节),因此:
1.要如基督爱我们,用爱心行事(2节),这是馨香的祭,信徒的体统。
2.在男女之间,不可淫乱行污秽的事(3节)。
3.在财物上不可贪婪,第十诫。因为贪婪与拜偶像一样的(5节)。
4.在言语上,不讲淫词,妄语,和戏笑,粗话(4节)。
5.常讲感谢的话(4节)。
二.光明子女当有的行为(6-21节)
1.良善,公义,诚实(9节)。
2.行主所喜悦的(10节)。
3.光明的行为是责备行无益的事(11-13节)。
4.当接受基督的光照(14节; 约8:12)。
5.行事谨慎像智慧人(15节)。
三.如何能够活出神儿子的生活
1.要爱惜光阴,即救赎日子,或善用日子(16节)。
2.要明白主旨(17节)。
3.要被圣灵充满(18节)。
4.用各种文学诗词,心口如一赞美主(19节)。
5.凡事奉主名而行(20节)。
6.敬畏主,彼此顺服(21节)。
结论:
圣经教导基督徒在世的生活原则,是简明可行的,因为生活原则清楚,又有圣灵住在心中随时教导扶助,所以当存心去实行这些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