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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经讲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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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道(二)遵守主道

经文:约壹2:1-17

引言:
  约翰在年老时,不能再牧养教会的信徒,所以用书信劝勉信徒自省。

一.自省遵守主生命之道的真实性(1节)
 1.凡遵守生命之道的能不犯罪(中文译不能犯罪)。希腊文是圣洁公义的生命,有不犯罪的能力,但我们犯罪是因我们不使用这圣洁公义的生命力。
 2.凡有生命的能不继续在罪中(2节),因为中保作了挽回祭,为我们代祷。对罪敏感,及时悔改。
 3.能不犯罪的生命救恩是为普天下人,所以当及时去传递这生命(2节)。而不是留恋在罪中之乐。
 4.遵守生命之道,是有真理在心中(3-4节)。
 5.遵守主道是有爱神的心(5节)。
 6.住在主里面的证据,是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
  这6节经文是每节相联的。且都很清楚指示自省的内容,以证明有神的生命。

二.遵行神命令的实际表现(约壹2:7-11)
 1.神的命令不论是旧的,新的,永不改变(7节)。
 2.新命令是历久常新,所以是真的。命令的真光永远照亮不变(8节)。
 3.遵行这永远新命令的中心是爱的生命,将恨除去,没有恨人,就证明实在有生命(9节)。
 4.爱人不恨人,就证明在光明中(10节)。
 5.恨人的是在黑暗中(11节)。恨是多数的,在各方面的恨。

三.约翰写信的原因(相交生命之道)(约壹2:12-17)
 1.靠主的名罪得赦免,包括恨人的罪(约壹2:12)。
 2.因为认识生命之道,起初原有之道(约壹1:1; 2:13)。
 3.因为靠生命之道得胜恶者,能不犯罪。得胜是现在式,即不断得胜恶者。即2:1所说能不犯罪(约壹2:13)。
 4.因为认识父,在基督里的生命,真光,认识父(约壹2:13-14)。
 5.认识起初原有的神,道(约壹2:14)。
 6.因为生命之道而刚强(约壹2:14),心中常存生命之道,也能胜过恶者。
  这是约翰以书信与信徒交通的原因和目的。

结论:
  自省:我们每次与人相交的原因与目的是什么?与这些一样吗?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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