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耶稣是真理,生命

何卫中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一四:6)

  早在两千年前,一位统治巴勒斯坦地区的罗马巡抚彼拉多和耶稣有一段对话,谈话内容涉及政治及宗教两方面。(约一八:33-40)因为当时这位巡抚对耶稣的身分很感兴趣,就问主耶稣说:“你是王吗?”就引起了主耶稣和他有一连串的对答。彼拉多问主耶稣是不是犹太人的王,是站在政治的立场来问耶稣的,耶稣却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彼拉多听后,大感困惑,就说:“真理是什么呢?”这位权高位贵的巡抚大人竟然对耶稣特来为真理作见证大感迷惘和困扰,就问“真理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不单是彼拉多的问题,也是今天全人类的问题。彼拉多不是一个普通人,乃是当时罗马帝国派驻统治巴勒斯坦的总督,是有学问,地位,权柄的人,但他却对真理感到困惑。可见真理不是因为学问,受过高深教育,有权有位就可以懂得的。那么真理究竟是什么呢?主耶稣说祂是真理,因此我们就得在主的身上找答案了。主耶稣是什么,真理就是什么。
 1. 真理是独一的(约一七:3;徒四:12;犹:24)
  主耶稣是神的独生子,是惟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
 2. 真理是绝对的(约八:46)
  主耶稣在世时,公开对祂的敌人发出挑战:“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彼得也为主作见证:“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前二:22)祂是绝对的,不是相对的,凡是相对的就不是真理,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就不是真理。
 3. 真理是不变的(来一三:8)
  会改变的,会变质的,就不是真理。耶稣基督是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祂的神格与标准从来没有改变过。在祂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
 4. 真理是完全的(来二:10,五:9)
  基督是完全的,毫无瑕疵不需再加补什么,祂全然美丽,完全可爱。(歌五:16)保罗在他晚年写腓立比书第一章21节时说因他活着就是基督,但他在写到第三章12节时却说他还未完全,还要竭力的追求,似乎在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是完全的。我国先圣孔老夫子说:“人非圣贤,谁能无过?”惟有基督,祂从未自觉祂有什么缺欠,祂也不必认罪,祂也从来未要求人们要为祂代祷。基督是完全的,故不必加添什么或补足什么。这就是真理。
  耶稣既是真理,那么这真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1. 真理使我们得自由(约八:32,36;加五:1)
  一个守真理的人他就海阔天空,有真自由,犯罪的人没有不犯罪的自由。火车要自由行驶,一定要在轨道上,出轨了就动弹不得了。
 2. 真理使我们到父那里去(约一四:6)
  父是真理之神,惟有认识真理的人,才能到父那里去。
 3. 真理使我们成圣(约一七:17)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章17至18节向世人宣告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有关生命定义的问题。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一○:17-18)

  这就是主能够在约翰福音第十四章6节宣告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缘故。祂宣告祂就是生命,原来祂对生命有绝对取舍的主权,其实祂就是生命之主。故祂才能说“我就是生命”。我们却不能说“我就是生命”,我们充其量只能说:“我有生命”,但我们对生命却没有自由取舍之权,我们生为何人就是何人,生于何处就成为何处人,生为男人就是男人,生为女人就是女人,生为中国人就为中国人,甚至美丑,肥瘦都无从拣选。惟独主耶稣,祂对生命有绝对的取决权。祂说:“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五:26)主的生命是怎样的生命?
 1. 能够自由取舍的生命
  祂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在人类中间,没有任何人能够作出如此的宣告,只有主耶稣才能如此。
 2. 能知道何时生,何时死
  生于何处,死于何处,如何生,如何死,祂都预早知道。(太一六:21)在人类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人对自己生命的来龙去脉能够有像主耶稣这样认识的,祂从未怀疑过祂的过去。也没有对祂在肉身中所遭遇的一切问题发生疑惑,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在十字架上所发的七言中的第四句话:“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七:46)但那并不是对祂自己生命有所怀疑,乃是因被神离弃而发出感叹的话,但自始至终,祂对生命的目的是完全清楚认识的,并且祂对未来也充满着信心和盼望,故祂能在十字架上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将祂的灵魂交付给上帝了。(路二三:46)
 3. 能够复活的生命
  祂曾宣告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一一:25)谁有这样的权柄?敢于向死亡挑战:宣告被死亡吞灭的人,要将他复活过来,只有这位生命之主,祂本身就先经历复活,原来祂这宣告:信祂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并不是说说而已,乃是祂自己先经历死,先为人人尝了死味(来二:9),然后从死里复活,胜过了掌死权的魔鬼,希伯来书的作者对此事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所谓“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也就是指着基督这道成肉身的生命而说的,这个道成肉身的生命必须经历一次死,然后从死里复活来彰显基督生命的特性,这生命的特性,就是不能被死亡拘禁的,因此,祂必定要从死里复活。这也就是主为什么要宣告祂就是生命,祂就是复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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