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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为何降世体尝“人”的痛苦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圣经约翰福音第一章1,14节)

  耶稣基督是神的爱子,三位一体神的第二位,以“道”(Logos)成为肉身,成为人的样式,来到人世间,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这期间祂是由一个童女马利亚所生,祂除了以圣灵让童女马利亚受孕外,其余的生育程序皆与一般人无异;祂在马利亚腹中十月成胎,呱呱坠地;祂的成长过程亦与常人同等;由孩提,而青少年到三十而立之后,开始祂的传道生涯,然后再一步步走向十字架,最后被钉死。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圣经提摩太前书第一章15节)

  基督到世间的目的,是要牺牲祂自己的性命来拯救在罪恶死亡中的世人;祂最后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大功。但在祂走上十架之前的三年传道生涯中,为要充分体验经历人世间做“人”的全部感受;因这是与十字架的救赎紧密连接的。基督背负十架走在苦伤道上,每一步都艰辛而且痛苦,祂甚至在这段路程中跌倒了十三次,才勉强到达终点。祂挣扎移动的每一步,都是以全人的感受来体验人的痛苦;想像中走完这段苦道约为一,两个小时,这都集中在肉体的痛苦,但祂一生在世三十三年的岁月,却都在体验人的种种感受;祂在世度过的日子中,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经历人的种种苦难,祂并非生在贵族家庭中,也不是生在富庶人的家里,而是生在少衣缺食的人生苦旅中,这些苦日子,才是祂来到世上要体尝的。祂在世期间,并非是平安稳妥的度日,祂每天都在与魔鬼撒但作殊死对抗,每天都在魔鬼撒但的种种试探中。经上说:“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圣经希伯来书第四章15节)
  希伯来书讲得虽然轻松,但祂凡事受过试探,却非易事;基督开始工作时,首先在旷野中受过撒但的三个试探;那次试探通过后,祂并非已经过了关,那只是开始时的小试其锋,以后的试探才是每一天每一事都要经过撒但的测试。撒但总想要抓住每一个机会,除非基督到旷野中向神祷告,撒但无法接近;当基督与神交通完毕后,立刻便要面对撒但的种种试探,在祂的一生中,究竟有多少次?难以统计。而试探的项目,绝不可能只重复旷野的那三个试题,应包括人每天的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所以这个战斗,绝对不会比十字架更轻省。

  圣经腓立比书记载:

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第二章6-8节)

  基督不但以人的样子接受恶者的试探,而是要以人的各种弱点,面对撒但的强势试探。祂本为真神,所以生具神,人二性,但当基督面对试探时,完全是以人的性情与撒但对抗,祂如以神性面对撒但,基督岂能被试探,因神不可能被恶者试探。撒但了解这一情势,所以对基督的试探锲而不舍,它想基督总有打盹的时候,只要有一次不小心失了手,撒但便获全胜。所以基督在世时,过的不是一般人的日子,祂是以全人面对撒但恶者。
  基督以“人”的身分来到世间,祂所遭受的痛苦;分心灵与肉体两个层面;都是极其惨烈的。我们多半侧重祂舍命流血的十字架,而忽略祂肉身,思想与情感的苦难,二者相较,心灵的苦难应超过肉身,或至少同等祂肉身的苦难。
  基督为什么要来到世上?祂就是为了要来受苦,只有受苦受难才能用以赎回人的罪孽,这就是道成肉身,又要钉十字架的原因。
  基督之所以要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而且是最下层社会的奴仆的样式,就是要以最低层之“人”去接受苦难,祂当然不会生在王宫或富贵之家,祂要吃苦,便只能生在一个木匠之家,并且要生在充满牛驴粪便气味的冷湿马槽中。人总是要提高祂的待遇,在圣诞画作中将马槽装饰美丽。耶稣一生并未留下形像,但人要将祂画得高贵,英俊,圣洁,这样人才可以崇拜,但却非耶稣的真正形像。祂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我在圣地考察时,有人给我一副基督时代人的普通人的形像,将基督画成一个矮小猥琐的样子,人人都不愿接受这样一位基督,但实际上,也许基督正是这样一位人物。最后在耶路撒冷基督曾告诉祂的门徒;祂要在耶路撒冷受祭司长和文士许多的苦,最后要被杀(圣经马太福音第二十章17至19节),但门徒拒绝接受这一事实。人总是要按自己心目中的意愿为主画像,为主安排一切。但基督之道成肉身,要成为“人”,就是为了要受苦,与人的期望背道而驰。
  基督在心灵中受苦,在思想中受苦,也在情感中受苦,凡一个人在世间所能面对的遭遇,无一能吻合门徒的期许。基督到世间来,是要自讨苦吃,祂是自讨的吗?是也不是,基督的受苦是为了人的罪,人只会犯罪,所以基督也只能代人受苦。易言之,基督所受的苦是全人类给予祂的,人不断地犯罪,所以基督便要不断地受苦。
  受苦的基督,多半是要敛去祂的神性,敛尽祂的荣耀,在人间的种种苦厄中体尝并代替人应受之苦,否则祂便不需以道成为肉身了。
  作为一个人,当然是要求福避祸,趋吉避苦,何以基督要到世间自讨苦吃,原因无他,祂是要经历人可能遭遇的种种苦境,祂要真正遍尝做人之苦的滋味,所以祂要经历人间的一切苦难,最后才走上十架,完成最终的救赎。
  基督代人受苦的另一重大意义为:祂是以人性面对撒但的试探,却能获全胜。当初,人类的始祖亚当受试探时,根本没有抵抗,便轻易就范。但基督遭受撒但试探时,却十分惨烈地与恶者奋力抵抗才能取胜。亚当与基督的情势完全相同(都没有原罪),这证明第一亚当如力拒撒但的试探,也有取胜的机会。否则,试探便无意义了。而第一亚当的后裔,则因生具罪的基因,根本没有胜算,这就是保罗在圣经罗马书第七章中的叹息: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第七章18-24节)因此,基督必须以人性作出一个重要的示范。最后保罗说:“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圣经罗马书第七章25节)因此,人要想战胜撒但的试探,必须要投靠在主的十字架下,否则便没有机会。
  基督在人间所受的苦,是人犯罪所造成的自然结果,是第一亚当违背神命令的结果,却要第二亚当(基督)来承受,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只有一个,便是为了“爱”。因为神爱世人,所以基督才会代人受苦受死,主是为了爱,才会为这些犯罪的人受苦;易言之,主的受苦是祂给与人类之爱的方式,没有主的受苦,便无法完成祂爱的赠与,基督的苦,就是人的福,二者可以画上等号,所以基督受苦便为必然与必须。
  受苦是道成肉身唯一的目的,祂不但受苦并还要被弃绝,祂不是如人想像的慷慨赴义的悲剧英雄,祂受苦受死时,是人定了祂的罪,当时的人都认为祂是罪有应得,并不冤枉;主一切的荣耀都是后世之人给祂的。祂当时与另二个罪犯一起受刑,也就是三个罪犯,只有如此,才能成全祂代表人类所担当的罪。祂死得并不冤枉,因祂是为人的罪而死,死得正当,死的明白,死有所值;祂不死,人的救赎无法完成。
  基督的受苦受死,只有一个原因,是为了代人赎罪,是为了完成神爱的赠与;神的爱不是轻易给人的,是基督付出了爱(死)的代价,基督的死就是爱,爱也就是基督的死,这两者是二而一的。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第三章16节)
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壹书第四章9-10节)(殷颖)

 

金灯台活页刊第168期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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