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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兴旺福音的能力

经文:腓4章

引言:
  心灵充满平安和喜乐,就大有兴旺福音的能力。

一.平安之因:靠主稳立(4:1)
 1.因信进入基督里,而得平安的地位(弗2:15-17; 林后5:19)。
 2.因信站在基督里,而得平安的恩惠(罗1:5,7; 林前1:2-4)。
 3.因信活在基督里,而得平安的生活(林后4:10-14)。

二.平安之法:和平相处(4:2-3)
 1.直接劝和(4:2)。
  a.当除去工作方针的意见或真理特别亮光的争执。
  b.劝和之法:在主里同心向着兴旺福音的目标前进,同活在主里。
 2.间接的劝和(4:3)。
  a.宜同负福音之轭,帮助贫穷的人。
  b.宜同为福音劳力,各用其恩赐。
 3.同达福音的目的—名字记在生命册上(启3:5; 20:15; 13:8; 17:8; 20:12; 21:27; 但12:1; 路10:20; 来12:23)。

三.平安之法:凡事信托(4:4-7)
 1.靠主而乐(4:4):在患难中得主恩而乐,在失败中得主爱而乐,在贫穷中得主顾而乐。
 2.与世无争(4:5):存心谦逊,为人礼让,预备见主。
 3.无所挂虑(4:6-7)。
  a.借祷告,祈求和感谢,凡事告诉主(4:6)。
   祷告:包括一切敬拜神的事,例如将心愿,希望,赞美,祝福等在神面前陈明。祷告只能对神,对任何之请求均不能用。
   祈求:比祷告更专注和恒切,单指一事而言。
   感谢:得神恩或以信心看见神恩而献上之馨香祭。
  b.因有神所赐意外之平安(4:7)。这平安是超乎我所求,所想,所需的。
  c.在基督内保守心怀意念(4:7)。
   凡事相信—主的安排;
   凡事知足—主的赐予;
   凡事盼望—主的工作;
   凡事忍耐—主的时候;
   凡事交托—主的诚实;
   凡事正直—能得主鉴察;
   凡事圣洁—得主的喜悦。

四.平安之法:思念和实行(4:8-9)
 1.所思念的。
  a.真实的事。就是真理,即是神自己(约14:6)。
  b.可敬的事。出众的品德,言行举止(提前3:8-11; 多2:2)。
  c.公义的事。指神的本性(约1:9)。
  d.清洁的事。指不受罪所玷污者。就是耶稣的品性(约壹3:3; 林后6:6; 7:11; 提前5:2; 多2:5; 雅3:17; 彼前3:2)。
  e.可爱的事。指美丽夺目的事。或指基督的荣美可爱慕而言(太17:2,5; 启1:13-18)。
  f.有美名的事。指好名声名誉而言(徒6:3; 提前3:7)。
  g.有德行的事。指一切的善德而言(彼前2:9; 彼后1:3,5-7)。
  以上七事都应当日夜在心灵中思念之。思念原文指“研”。
 2.所实行的(指教义和属灵生活)。
  a.所学习的。已从保罗所学的。
  b.所领受的。指已经明了消化的和圣灵的恩赐。
  c.所听见的。保罗的教训。
  d.所看见的。保罗的生活。
 3.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4:9)。当我们思念和遵行这些事,平安的主就必同在,那就必得平安。所以,“思”和“行”也是得平安之要素。

五.心灵喜乐因能力丰足(腓4:10-13)
 1.靠主学会知足之力(腓4:11)。在任何环境中都可知足。
 2.靠主得胜环境之力(腓4:12)。在主内而贫,在主内而富。贫富皆主所赐,贫富皆主同在,有主同在即足亦乐。
 3.靠主凡事胜任之力(腓4:13)。凡事皆主在我内而作,凡事皆我在主内而作(弗2:10; 来11:)。

六.心灵喜乐因需用丰足(腓4:14-19)
 1.接受信徒出于爱心的供给(腓4:14-18)。
  a.此为信徒实行主道的美事(太12:12; 可9:37; 路6:27; 徒10:2)。
  b.此为信徒还清自己的债务。十分之一是属于神的,不奉给神,就是亏欠神(玛3:8-10)。
  c.此为信徒献与神的馨香之祭(创8:21; 出29:18; 利1:9,13,17)。
 2.信徒供应使徒所得的赏赐(腓4:19)。
  a.使教会的工人无缺。
  b.使教会的弟兄丰富。
  c.自己也从神得百倍的赐福(玛3:10)。

七.结论(腓4:20-23)
 1.归荣耀与神(腓4:20)。这是凡事的目的(林前10:31; 罗11:36; 16:27; 加1:5; 弗3:21; 提后4:18; 来13:21; 彼后3:18; 启7:12)。
 2.问圣徒安(腓4:21)。这是在基督里的平安。
 3.代圣徒问安(腓4:21-22)。显出是同心同工的。
 4.祝福(腓4:23)。保罗习惯在书信的起首多用“恩惠平安”,在信末多用“恩惠”。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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