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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得救的凭据

经文:约壹5章

引言:
  许多基督徒参加敬拜聚会,也受了洗,但不知道自己得救了没有。有时认为未受洗就是未得救,而且认为受洗比一切更要紧,所以常为受洗挂虑。其实基督教是要叫人得救的;如果一个人未得救,他虽然受了洗,对他仍然无益。
  但也有许多人常挂心自己是否已经得救;在热心时认为是得救,在冷淡时就认为不得救。到底如何有把握确知自己是否已经得救?圣经上有很多关于得救的凭据,今从约翰壹书第五章中找出七点来共同思想。

一.信耶稣是基督(5:1)
 1. 表明接受耶稣作他个人的救主(约1:12)。
 2. 承认耶稣为他的中保,祭司,代祷者,并完成赎罪的工作。
 3. 以耶稣为他心中的王,为主,为元首。凡事听从主的命令和旨意。
 4. 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承认祂的神性。若有这样的信仰,就是由神而生的,就是得救了的。

二.有信心(5:1)
 1. 能相信耶稣是他的救主,是他的中保和君王。
 2. 能相信神的爱(4:16),知道神爱我们。
 3. 能相信神的见证。即圣经的真理(5:9-10)。
 4. 能相信所求且是按祂旨意而求的必得着(5:14-15)。

三.有爱心和爱神的心(5:1)
 1. 爱上帝(5:1)。喜欢亲近神,讨神的喜悦,求神的荣耀。
 2. 爱神所生的。即爱弟兄(5:2; 4:20-21)。除了帮助他们物质的需要,还关心他们犯罪的事(5:16)。
 3. 遵守神的诫命(5:2)。顺服神的旨意,这是由于爱的激励。爱人的灵魂,作救人灵魂的工作。
 4. 自爱(5:21)。远离偶像,不犯罪。

四.能胜过世界(5:4-5)
 1. 胜过肉体的情欲(2:16-17)。
 2. 胜过眼目的情欲。
 3. 胜过今生的骄傲和荣华。
 4. 不信虚谎(5:10)。

五.有生命(5:11-13)
 1. 有耶稣在他里面(5:11; 弗3:17)。本意:思想耶稣,行主所行的,活出耶稣的样式(徒4:13)。
 2. 有圣灵在他里面(5:7-8)。
 3. 有见证(5:10)。得救蒙恩的见证。与主灵交的见证。
 4. 有生命就会渴慕属灵的事,有追求属灵事物的心。

六.不犯罪(5:17-18)
 1. 不行在罪恶中,而行在神的道中(诗119:3)。
 2. 不继续犯罪。原文意为:偶不小心犯罪,但会立刻悔改。
 3. 不会以犯罪为快乐。偶有犯罪良心立刻不安。
 4. 必得神的保守,减少甚至不犯罪。

七.住在耶稣基督里面(5:20; 4:13)
 1. 因有圣灵(4:13)。
 2. 有永生。即祂的生命(5:11)。
 3. 是属于主的。
 4. 永不分离。有永生(5:11,20)。

结论:
  在这七件得救的凭据中你有了几样?如仍未得救,或没有把握得救的,当及时信靠耶稣的救恩,作个得救的基督徒。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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