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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耶稣对罪人的态度

经文:约8:1-11

引言:
  本文提到许多人不知道自己的罪,只想定别人的罪和挑别人的罪。在耶稣处理这件事的事情上,给我们看见几个宝贵的真理。

一.人对罪的态度
 1.人对罪的观念。以为罪行是罪,罪的思想就不是罪。但耶稣指明二者都是罪。且罪的思想比行为更可怕。人专找别人的罪行来遮盖他的罪思,其实是表现自己的罪恶。
 2.对罪的刑罚。只对付弱小的,犯小罪的加以刑罚,却不敢惩治犯大罪的人。
 3.只看罪果,不看罪因。为何这人会犯罪?如我站在他的地位上,是否也会一样犯罪,或犯更大的罪?
 4.刑罚只根据法律,不根据爱心和怜悯,不会去想如何能救那人不犯罪。
 5.只看见别人的罪,不看见自己的罪。
 6.只为难别人(罪人),不会去想自己犯罪时,若别人这样待自己,会有何感受。
 7.潜越神权,代神定罪。其实人人都犯了罪,无人有权定人罪。

二.耶稣对罪人的态度
 1.为罪人代祷。巴不得那人不犯罪。
 2.对罪人的审判是公平的。刑罚软弱的,也刑罚强权的。
 3.祂看到罪因。人犯罪是因为有犯罪的生命,所以祂要赐人一个不犯罪的生命。
 4.祂用良心的作用,叫人看见自己的罪,不论老少均知道自己有罪。
 5.祂赦免认罪和为罪忧伤痛悔的人。
 6.祂担当罪人的罪,叫罪人的罪都归在祂身上。
 7.祂指示罪人一个新的,不犯罪的生活。祂也给人新的能力能不犯罪。

结论:
  罪迟早都要被发现,都要受审判。若不现在审判,将来必受审判。耶稣是罪人的朋友,我们当趁现在将自己的罪交给主,就可免去将来的审判。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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