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受洗
经文:徒8:26-40
引言:
我们要明白受洗的意义。受洗不是得救,不是得生命,受洗乃是内心已相信而在外表上的一表明。所以当先有内里的生命,后才有外面的表明。
一.先有渴慕的心
心中有需要救主的感觉。太监到耶路撒冷敬拜神,就是心中有需要(徒8:27)。
二.听见或念耶稣的事(徒8:28,35)
听道可以明白道,也对耶稣有清楚的认识,使他不至迷信。
三.心中受感动(徒8:32-34)
听见主的受苦,舍命,看见主的爱而受感动。
四.决定要相信接受主(徒8:36-37)
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就是表明接受祂的拯救,接受永远有功效的宝血的洁净,并接受主为生命的主。我们今日要受洗的人也当如此。
五.受洗后的改变(徒8:39)
受洗时有见证,受洗后要保持那见证。欢欢喜喜地走路,表明生活改变,使人认出他真是属主的人。
结论:
当相信和接受主的生命,并当有见证。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