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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教会对宣教的责任

经文:腓4:10-20; 罗15:22-29

一.教会与宣教的关系
 1.教会是由宣教而产生的,有宣教才有教会,宣教是因,教会是果。
 2.教会由宣教而得造就训练。因为宣教时就是训练人才,造就教会的领袖。
 3.教会借宣教得坚固,壮大发展。如果教会不宣教,那么教会不久会孤单,退步,甚至不存在。

二.教会对宣教当有的责任
 1.接纳宣教士的异象。保罗将去西班牙宣教的异象与罗马教会交通分享,他们接纳这异象(罗15:22-24,28)。
 2.与宣教士同受患难(腓4:14)。用祷告支持或书信安慰在为传福音上所受的苦难,使他在传福音事上不孤单。
 3.用经济或物质上的支援,使宣教士不致缺乏,能专心宣教(腓4:11-12,15-18)。

三.教会如何尽这责任
 1.常提出宣教事工,使全体信徒知道宣教的事。
 2.安排时间给宣教士分享他的异象和负担。
 3.定期举行宣教主日,祷告会或年会,让全体信徒多参与宣教事工。
 4.定期信心认献,以支持宣教事工。即有系统,有计画的奉献,有规律的奉献。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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