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同在,同行,同工
经文:出33:1-23; 民33章
一.洁净的能力(33:1-6)。洁净,除去装饰,得神的同在,就是坦诚,心灵诚实与神同在,不装伪,这是敬拜事奉神最基本的条件。
二.凡事求问神,求神指示的能力(33:7-11)。常有至圣所的与神灵交(来10:18-25)。
三.效法神,安息在神的话语中,而得安息的力量(民33:12-16; 参民12:8; 来4:4-5; 赛30:15)。
四.求神恩待怜悯的能力(33:17-23)。
五.一生与神同心,同行,而得能力。如以诺(创5:21-24),挪亚(创6:9,22; 7:5)。
结论:
这都是与神同心,与神同在,同行的原则,是一生的,所以要紧紧抓住这心志,不可有任何放松,这样就能如以诺,摩西等一生有力为主作见证。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