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见证主恩
经文:徒2:41-47; 4:23-37
一.见证在主耶稣里生命的合一,就是受洗归主后,各人都有主耶稣在心中,同有基督的心思,意念,这是从圣经和圣灵而来的(徒2:41)。
二.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通,就是接纳,造就,建立自己的灵命(2:42)。
三.因信徒将个人主权交给主,所以能凡物公用,由主决定,各取所需(2:43-45)。这是在使用财物上的见证。
四.在任何场所(殿里和家里)都诚心用饭(2:46-47)。
五.勇敢为主作见证(4:23-31)。因为主是创造天地的主,可管天地人心,所以见证时不要怕。
六.见证耶稣的复活,是一位活的主(4:32-37)。祂能看顾,保守,供应信徒生活上一切的安全和需要。
结论:
初期信徒在信主得圣灵的重生与充满下,作了这么勇敢,信息清楚的见证。我们信主多年,有这么宝贵的经验吗?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