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的三把火炬
经文:约3:16
一.热爱灵魂的火炬(约3:16; 13:1; 徒1:8)
人有神的形像,生命,灵魂,尊严,是神爱的对象,且爱到底,救主的舍命,叫信的人有永生。
二.救恩信息的火炬(林前2:1-5; 15:1-11)
耶稣是救主的四个条件:
1.圣洁无罪。
2.全能。能救一切相信的人。
3.全在。同时救全地的人。
4.永在。不受时间的限制,永远救人。
三.善作管家的火炬(林前11:3)
管家不是主人,他是管理:生命,光阴,才干,情感,智慧,自己的心,要节制等(路12:35-48; 16:1-13)。主要回来与仆人算账,在想不到的时候来。所以管家必须:
1.忠心。
2.见识。
3.儆醒。即准备好。
4.主审判的原则,多给谁向谁多要(路12:48)。
5.在小事上忠心(路16:10)。
6.用现世能败坏(不义)的钱去作永远的投资(路16:9)。
7.及时使用(路16:4)。
结论:
宣教不是一句口号,或一社会性运动,乃是每个宣教士必须有以上三把火炬,靠圣灵的管理,同在,同工,不断以火热的心去抢救快灭亡的灵魂的使命。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