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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神所憎恶和喜悦的事

经文:箴11:1-20

引言:
  神是真理的源头,是道德的标准。祂所憎恶与喜悦的事当成为我们道德的标准。

一.神所憎恶的事
 1.心思方面:
  a.诡诈的天平(1节)。
  b.奸诈的乖僻(3,20节)。
 2.言语方面:
  a.用口败坏邻舍(9节)。
  b.藐视邻舍的(12节)。
  c.往来传舌的(13节),泄漏密事。
 3.人生方面:
  a.经营虚浮工价(18节)。
  b.追求邪恶的(19节)。
  c.心中乖僻(20节)。

二.神所喜悦的事
 1.生命方面:
  a.公平的法码(1节)。
  b.正直人的纯正(3,6节)。
  c.公义,完全人的义(2,3,4,8节)。本段用义人的义(4,5,6,8,9,10,19节)七次。
 2.生活方面:
  a.明哲不言的静默(12节)。
  b.心中诚实(13节)。
  c.善待自己的(17节)。
  d.撒义种的(18节)。
  e.行事完全的(20节)。

结论:
  这些可写为格言,每日自己检讨,看看我们是行走在神所喜悦的事上,或神所憎恶的事上,那么人的喜悦与憎恶就不必介意了。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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