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憎恶和喜悦的事
经文:箴11:1-20
引言:
神是真理的源头,是道德的标准。祂所憎恶与喜悦的事当成为我们道德的标准。
一.神所憎恶的事
1.心思方面:
a.诡诈的天平(1节)。
b.奸诈的乖僻(3,20节)。
2.言语方面:
a.用口败坏邻舍(9节)。
b.藐视邻舍的(12节)。
c.往来传舌的(13节),泄漏密事。
3.人生方面:
a.经营虚浮工价(18节)。
b.追求邪恶的(19节)。
c.心中乖僻(20节)。
二.神所喜悦的事
1.生命方面:
a.公平的法码(1节)。
b.正直人的纯正(3,6节)。
c.公义,完全人的义(2,3,4,8节)。本段用义人的义(4,5,6,8,9,10,19节)七次。
2.生活方面:
a.明哲不言的静默(12节)。
b.心中诚实(13节)。
c.善待自己的(17节)。
d.撒义种的(18节)。
e.行事完全的(20节)。
结论:
这些可写为格言,每日自己检讨,看看我们是行走在神所喜悦的事上,或神所憎恶的事上,那么人的喜悦与憎恶就不必介意了。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