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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生命之道(一)生命之道

经文:约壹1:1-10

引言:
  约翰壹书的背景是在希腊多神与乱爱情欲的人生观中,信徒当如何过有基督生命,与爱的生活,去影响世代的人类。

一.基督所传受的生命(1:1-3)
 1.生命是起初原有的。不是后来犯罪变质的。
 2.生命是具体的,可听,可见,可摸(1节)。不是抽象,不是虚幻,所谓精神的事。
 3.生命是显明出来,可见,可见证。
 4.生命原与父同在(2节),即与永远的源头父神同在,有生命的父神,才有我们人类的生命。
 5.是永远的生命(2节),就是真理永不改变。不加不减。
 6.可传递生命(2节)。肉体生命可传递,属灵永恒的生命也可传递。
 7.生命相同所以可以相交。
 8.生命是在基督里传递,所以可与父和基督相交。我们灵命的相交如何?

二.生命的道借交通传递(1:3-4)
 1.从父借基督传给我们,从信徒再传给信徒(3节)。作见证的目的是传递生命,这是当反省的。
 2.生命可用书信交通传递,使我们喜乐,就使同得生命之乐(4节)。

三.神的生命之道是光(1:5-9)
 1.神是光。生命是光,表明圣洁光明,公义,纯洁,这是生命的本质。我们与生命的源头相交通,即有这光明,圣洁,公义的生活,这生命之光是具体的,可听可传的,就是可以接受,可以传递,而不是虚构的。
 2.在真理中与神相交,就不在黑暗里,就是不再过黑暗不能见人的生活(6节)。
 3.靠基督宝血的洁净,在神的光中与神相交(7节)。
 4.有真理的表现,就是真实,诚实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不达到神的标准,就是罪(8节)。
 5.在光中与神相交的表现,就看见自己的罪,不及神的标准,勇敢认罪(9节)。以神在圣经中的标准来自省,并认罪悔改。立志不再犯罪,那神的诚实必免我们的罪,这样可与神无阻挡的相交。
 6.有神的道在心中的证明,知道自己犯过罪,如说自己无罪,那就没有道在心中(6节),就是没有生命之道在心中。神的话如镜子(雅1:22-25),可照明我们的本相。

结论:
 1.我们已否接受基督的生命之道?
 2.我们有否传递生命之道?
 3.我们如何活在神道的光中?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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