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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但说谎的特点

何庆祥

 

  撒但是谁?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九节,有这样的介绍:“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也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从创世记第三章一至六节蛇与女人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撒但说话的狡猾,今依次逐节剖析之。

  在创世记第二章十六至十七节“耶和华神吩咐亚当说(吩咐的涵义,是表示在上向下下达命令,要遵行的一个肯定严正的说词),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清楚表明,神是真说,允许人吃园中树上的果子,然而,撒但却是明知故问地,将所有神的话改成否定句,来请教夏娃:“…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创三:1);这种“岂是真不许吃么”的句法,反映出撒但本性,喜欢巅倒是非,混乱真理的大恶者,所以它的目的不是寻求真理,因它本来知道有这个真理,就是偏偏不接受真理,反而随从私欲,玩弄真理来陷害人(约翰福音第八章四十四节说得好)。

  由此诱使夏娃要出面更正错误:“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三:2-3)

  按创世记第二章九,十五至十七节的经文:园子当中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而神吩咐不可吃的,是指明园子当中那棵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没有不可摸的意思,不然的话,亚当怎样修理看守伊甸园呢?

  当女人勇于更正问题的时候,缺乏战兢谨慎的态度,平常不大尊重神的话的严肃性,在此时表露无遗,正中了魔鬼的陷阱,于是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三:4-5)

  这一次撒但用肯定的口吻,直接否定了神的话,还要利诱女人去吃禁果:即使吃了禁果,也不一定死,至终还可以如神,能知道善恶呢!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又给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创三:6)这一趟,女人下定决心闯关,和合本用“见”字来表达女人的决定,而不用“看”,是符合原文圣经的真理,按正意含有判断,决定的看法。

  女人喜欢增多减少神的话的毛病又来了!

  1. 将该树上的果子充作食物,与她刚才所谓的话(创三:3)有出入,违背了耶和华神的吩咐(创二:16-17)按原文:可以随意吃养生的食物,不可以吃致死之物。

  2.(自己以为是)悦人的眼目;圣经说养生的食物是悦人眼目(创二:9)没有提及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也悦人眼目。

  3. 如神一般且是可喜爱的,(创三:5下);可怜无知的夏娃,心中没有固定的真理,致忘记了自己的身分:人是照着神自己的形像造女。(创一:27)

  4.(想像成为)能使人有智慧,代替了“能知道善恶”。按原文创世记第二章十七节分别善恶的树是属于知识方面,我们可以比对新约的歌罗西书第三章十节,有这样的一段话:“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可见新人知识更新,才是与“如神的形像”有关。至于智慧呢?在箴言第九章十节“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让我们明白:智慧是来自敬畏耶和华神的。所以说:敬重神的话能得着智慧,与吃不吃禁果是毫无关系。

  按创世记第二章十五节“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的经文,就是说:神早已恩赐亚当一人,有足够的智慧与能力,妥善修整各样的树,使之在园中正常生长,并把守园子,不让入侵者行破坏;亚当有从神而来的智慧能力,而女人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二:22-23),同样具有智慧,应该有能力对抗得住诱惑者才是;结果呢,女人摘下果子来吃,又给了他丈夫。

  当夏娃摘下果子来要吃的时候,明显地,亚当没有阻止她,及至她吃了,她给他丈夫果子,丈夫也吃了,即亚当也(决定)吃了,不是因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悦人眼目,使人有智慧…乃是不再敬重神的话的严肃性,将神的吩咐抛诸于脑后,又溺爱那个女人,让她自由发表。(创三:12-13,16-17)至此,人类第一个家庭被第三者──蛇的介入而遭到破坏了。

  蛇,为什么要这样毒害始祖亚当与夏娃呢?

  按创世记第一章二十六至三十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男造女。”然后赋予他们的权炳:“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连同那古蛇,也是受制于亚当的管治底下,依照撒但的劣根性(赛一四:12-14),它不会甘心受约束于亚当和夏娃的管治权下的。

  蛇的诡计虽然得逞,但是它所受的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创三:14);女人所受的刑罚也不算轻:多多加增怀胎的苦楚,及至生产儿女也多受苦楚,常常恋慕丈夫,其丈夫也常常管辖她(创三:16)同时断定:“神又叫蛇和女人彼此为仇,蛇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蛇要伤他的脚跟。”(创三:15)这里所说女人的后裔,是指不经由男人,纯粹是童女从圣灵怀孕生子(赛七:14;太一:18,20,23-25;路一:34-35),直接指出:唯有主耶稣基督的权势,能够击败蛇的头,及其诡计的后裔。(路一:27-33;赛一一:1-5)

  亚当比女人与蛇所受的刑罚更惨重,不单止遭受死的咒诅,连同那个代表上帝掌管理海里,空中,地上众生的权柄都失掉了!

  亚当被造之日,是按着神的形像和样式的(创一:26)所以,神信任亚当,使他修理看守伊甸园,又当着亚当的面,吩咐他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5-17)和合本圣经翻译作“必定死”是非常之好,“必定”是绝对的,没有商量的余地,“死”是即时性的,不是将来,也不是过去,而是衰老到没有生命气息,正是原文的真理。这里神的“必定死”与蛇的“不一定死”的比较,就是两个相反的极端。

  亚当一个人的时候,他果然不会去吃禁果,而且做起事来,都满足到神的要求:“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创二:19-21),故此,事事顺从神的亚当,每天都可以摘下生命树上的果子,甚至叶子来吃,永远强壮,活着。“…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启二二:2)

  同时,在创世记第二章十八节“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可是,神却不立刻创造,反而让亚当先通过一连串的考验(创二:19-21),目的要确定亚当的灵,魂,体,三者合一敬畏神,正如神的样式。(林前一二:4-6;约四:34;五:30;一六:13)于是,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创二:22),随后,亚当即按着神的作为述说一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他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二:23)故此,在希伯来文字里:女人与男人是同一个字根,ICH男人,ICHA女人(字尾母音VOYLLE起变化,作为一个分别);女人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所以,男人要爱那个女人,首先在属灵上与她连合,“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二:24)在此,有人误解二人成为一体,是指着肉体,其实不是的,我们可以从本节经文之上句:人本来与父母同住,不是与父母身体连合来看,其下句的意思,必然是与妻子连合在同一个心志之下,如此下来“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二:25)和合本的译句是非常的传真“赤身”指的是肉身,“露体”指的是内在生命,即灵命,因为夫妻二人,彼此深深认识,流露出内在生命,活出来的都是荣耀神的。希伯来文“并不羞耻”和“认识”与“同房”是通用的。(创四:1,25)夫妻二人,既然敬畏耶和华神,就彼此相爱,神就赐福给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作食物。”(创一:28-29)…这就是亚当与夏娃,还没有吃禁果之前,蒙神祝福在地上执掌王权,过着永生生活的年日。

  因此,一旦夫妻二人,不再敬重神的话的时候(即吃了禁果之后),就是等于没有神的样式,亏缺了神的荣耀,就算他们还有神的形像,也是虚有其表,耶和华神不再信任亚当了,所有的祝福都被削减了,王权尽失(创三:18,22-24),老,病,死等咒诅,即时临到。(创三:17-19,21-22,24)

  所以,甚愿我们每一位基督徒,在主耶稣基督必快回来之前的时刻,多多爱慕真理,不要说谎,信字承诺,在日常生活中切实行道,借着不住的祷告,得以支持过得胜的生活。(敬请留意:务要按着不住的祷告的真理而行,才有果效的。参帖前五:15-22)至于在同一个基督化的家庭里,不能容许撒但说谎的毒素在其中,所以,作丈夫的弟兄与作妻子的姊妹,更要主动地沟通,坦诚相处不要欺骗,以免作了诡诈的后裔而不自知,尊主耶稣为王,顺从真理,彼此相爱,扶持长进,同享灵命上的喂养…至终在基督的身体上,做个健全完美的肢体。

  本来,亚当呼唤他的妻子为女人──这个多么亲爱的名字──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后来为她改名为夏娃──众生之母之意,为了什么呢?这是由于耶和华神已经定了亚当的死罪,不能更改“一生劳苦才得糊口,至终还要回尘土。”(创三:19)在属灵上和现实上,始祖亚当总是败在撒但──蛇──魔鬼的口里(创三:14),至此,亚当明白过来,他的一生已经完结了。按原文“众生之母”,亦有一切的不满意都是从她而起的意思。

  总括而言:吃了禁果之后,亚当与夏娃的心理起了变化,彼此自私,力求自保(创三:11-13),推卸责任:男的指向神所赐的女人,女的指向蛇的引诱。事实上,这是亚当,夏娃,二人自食其果的选择,与神的创造没有关系。虽然,用眼来看:夏娃先吃,亚当随后,但是,神的审判是公义的“罪是从亚当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14);亚当徒有从神而来的足够智慧与能力,却溺爱那女人过于神的吩咐──爱自我的多过爱神的公义,罪罚自应加上许多倍,夏娃仅是亚当的一根肋骨的成分,受罚必然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