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读经讲义



贰 以基督的心为心(2:5-11)

  在本段中,保罗先论到基督的降卑,后论到祂的升高,再借着基督的降卑而升高,劝勉信徒效法主的榜样。

  这几节的中心意思,是说明耶稣基督的心是“反倒虚己”的心是谦卑的、仁爱的,为顾念人的灵魂而自取卑微、顺服至死的。并且祂这样降卑,正是神要将祂升为至高的途径。由至卑而升为至高,就是经十字架到荣耀的路,这是神高举人的原则,是蒙福的途径。

一.基督的心(2:5)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2:5)

  在此我们先要注意的是第5节,“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这“心”是心思的意思,英文译作 mind。使徒提醒信徒,应当以基督耶稣的心思为心思,让那在基督里面的心思也在信徒里面,这是合一生活的要诀。信徒若各人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结果必定不能同心,但若各人都以基督的心为心,便很自然地“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了。上文提到信徒在基督里的各种劝勉、安慰、交通、同情、不结党、不贪虚荣、不骄傲、不自私、彼此相顾等,这种完美的肢体生活怎能实现呢?乃是“要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从新约的记载中,可见基督耶稣的心是:

  1. 柔和的心(太11:28-30):祂不因人的弃绝而动怒。当祂行了许多神迹,而那几城中的人仍不愿信祂时,祂并不颓丧或恼怒,反而流露出祂那种满有安息、柔和、谦卑的心情,并呼召罪人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2. 赦免的心(路7:36-50):祂喜欢赦免人,不是喜欢定人的罪。当祂在法利赛人西门家坐席时,对那在祂脚前流泪的有罪女子说:“妳的罪赦免了…平平安安的去罢”(路7:48-50)。当人们将一个正在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带到祂跟前,想用石头打死她时,祂却使那些人惭愧退去,然后对那女人说:“没有人定妳的罪么…我也不定妳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0-11)。当那十字架旁的强盗呼求祂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时,祂便立刻应允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2-43)。

  3. 救人的心(路9:51-56):当撒玛利亚人不肯接待他们时,约翰、雅各求耶稣让他们从天上降火烧灭他们,像以利亚所行的。祂却责备他们说:“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

  4. 以父的事为念的心(路2:49):祂一心求父的喜悦,不求自己的荣耀(约17:1-4),祂定意面向耶路撒冷,不逃避神所要给祂的苦杯(路9:51;太26:42、46)。信徒也该效法主的榜样,凡事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帖前2:4)。

  5. 憎恶伪善的心(太23章):祂责备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时,用了祂生平所说的话中最严厉的话,可见假冒为善的行事,是祂所最憎恶的。祂教训门徒要用心灵诚实敬拜神(约4:23),而祂自己的名称为“诚信真实”,在祂口中没有诡诈(启3:14;赛53:9),祂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来1:9)。

  6. 体恤软弱的心(来4:15):他豫先警告门徒将因祂跌倒,需要儆醒(太26:31);又在彼得未曾三次否认祂之前,便为他祷告,使他不致失去信心(路22:31-32);祂复活之后屡次向门徒显现,坚固他们的心(徒1:3)。祂是顾念我们各种软弱的主。

  7. 求父的旨意成就的心(太26:39):祂在客西马尼园的几次祷告中,都是愿父的旨意成就;在传道时,是以神的旨意为食物(约4:34);祂对犹太人说:“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5:30;参约7:16-18)。

  以上不过是从圣经的记载中选出几个例子,略为说明基督的心是怎样的。总之,神一切的美好、圣洁、慈爱、温柔、良善的性情,都包括在基督耶稣的心中。信徒要是以基督的心为心,以基督的思想为思想,就必在生命上像祂,且在肢体生活上能与弟兄姊妹同心合意。

二.基督的舍弃(2:6-7上)

“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2:6-7上)

  基督舍弃祂本来的荣耀,就是虚己的意义。我们讲一个人的舍弃时,不能忽略他本来的尊荣和地位。所以使徒先提到基督是“本有神的形像”,但祂却“反倒虚己”。约翰在福音书的开头就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约1:1-2)。主在最后的祷告中,一开头也提到祂自己原本与神同荣:“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祢所有的荣耀”(约17:5)。可见祂本是与神同等、同权、同荣的,就像祂对犹太人所说的“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这样,祂的舍弃更值得我们注意了。

  “反倒虚己”是基督降卑的第一步,就是放弃原本所有的荣耀,和一切合理的权利,而甘心忍耐不合理的待遇,这就是基督一生所行的。祂是一位圣洁无罪的义者,却为人的罪忍受一切羞辱和痛苦;祂是一位最智慧的主,却忍受愚顽人的顶撞;祂是最富足的,却为我们成为贫穷。祂一生所受的都是不合理的待遇,这是十字架道路的性质。原本高贵的人屈辱在卑贱的人手下,这种屈辱是很难忍受的。正如一个总经理忽然要受侍役的叱斥、驱使,一个君王忽然要受奴仆的侮辱,都是很难受的。主耶稣原有的尊荣,比一般世上的君王更大,但结果,祂却降卑到成为奴仆的形像。

三.基督的卑微(2:7-8上)

“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2:7-8上)

  基督的降卑是“自己卑微”,即自己甘愿降卑,并非不得已而降卑(有些人由于自己的过失而被人降卑)。“自己卑微”含牺牲的意思。祂是为着我们的得救,而甘愿卑微。一位神成为人的样式,这种降卑所含括的牺牲,是我们所不能想像的;况且祂卑微到一地步,竟像人中的奴仆。所以,我们每逢处于卑微,受人轻看的时候,不可忘记主曾为我们处卑微。许多时候,我们不能为主忍受人的讥笑、轻看,常因人所加的羞辱而发怨言或恼怒,这无非都是因为我们不肯为主卑微。我们若效法基督的榜样而完全谦卑,就必易于与人和睦相处了。

四.基督的顺服(2:8下)

“…存心顺服,以至于死…”(2:8下)

  “存心顺服”与“自己卑微”有密切的关系。卑微的人自然比较容易顺服,所以有多少的谦卑就有多少顺服。基督能够完全地顺服神,正是因为祂曾完全的降卑。

  “以至于死”这句话表示基督的顺服、舍弃、和降卑,都是完全的、彻底的,可以达到神的要求、成就神的旨意的。

五.基督的受死(2:8下)

“…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2:8下)

  这是虚己的最高意义,这是他为我们舍己、降卑的最终目的。为什么祂要舍弃祂原来的荣耀,而自取卑微成为奴仆的样式?是为着要死在十字架上。这样地死在十字架上,不是为彰显自己舍己的伟大,乃是为完成神的旨意和救法。

六.基督的升高(2:9-11)

“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2:9-11)

  “所以”连接上文,说明了神所能升高的人是怎样的,就是已经降为至卑的人。“因为高举非从东,非从西,也非从南而来。唯有神断定;祂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诗75:6-7)。“高举”不在乎人的抬举,乃在乎神的断定。神在怎样的情形下断定人可以升高?就是在那人已经降为至卑的时候。这是最“安全”的原则,又是出于神最大慈爱的原则。所以当我们被放在一个卑微的地位时,应当感恩,因为这是表明神准备要将我们升高了。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是这样教训信徒,“所以你们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时候祂必叫你们升高”(彼前5:6)。

  “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凡是能叫得出名字的,没有一个比祂的名更尊贵;换言之,神使祂超越了一切受造的。这“超乎万名之上的名”究竟是什么?使徒没有指明,大概就是启示录三章12节所说的“新名”。既然使徒在豫言中称它为“新名”,当然不是现在所能知道的;否则到那时就不算是新名了。但显然,那新名一经宣布,必使一切受造的无不惊奇,无不因祂的名屈膝,无不口称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神。

  “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也可能指下节的“耶稣”或“耶稣基督”,因9节既说赐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而10节便说“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11节又说“无不口称耶稣为主”,似乎表示10节的“耶稣”和11节的“耶稣基督”,就是9节所说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耶稣”既是万人的救主,曾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大恩,曾为人降为至卑而被神升为至高,则这“耶稣”之名实堪为“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了。

  注意主耶稣的降为至卑和祂被升为至高,其中的转捩点就是十字架。十字架是卑微的顶点,也是神把祂升为至高的起点。十字架就是衡量我们是否谦卑、顺服、虚己到底的标准。我们是否果真已经降为至卑,只要看我们是否已经到“自己卑微…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步。反之,十字架也是预测我们能否被神升高的根据。神所能高举的人,是自我已经钉死的人。基督“无不”降卑、“无不”舍弃、“无不”顺服,因此神能将祂升到至高的地步,叫万有无不向祂屈膝、无不口称祂为主。凡是自觉未得神升高的人,不要埋怨神,应当省察自己;因为祂没把我升高,可能就是一种记号,表示我还是太高大,还不够谦卑。

  基督的谦卑是“自己卑微”,祂的升高却是神把祂升为至高。反之,魔鬼是自己要升高,而神却将它降为至卑。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