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在门徒面前还行了许多别的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把这些事记下来,是要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使你们“信”了,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0-31)
今天有不少人著书立说,目的是想借此扬名于世,或留名千古,期望被后世的人认识记念。使徒约翰写作福音书的动机却非常简单:只是一个信仰的告白、见证,而非一本深奥难明的神学著作。他的目的是将他所信仰的耶稣,告诉阅读的人:耶稣是谁?为何要信祂?而从他的结束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他的心迹:就是要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使“信”了的人,可以因耶稣的名得生命。
“信”这个字,原文πιστεύω,是“信”或“信托”之意,是个动词。这字在约翰福音一共出现了98次之多,相对而言,其他的三卷福音书共只用了34次而已。而名词的“信”πίστις,表示信心或信仰,在约翰福音中却从来没有出现过。因此这个动词的“信”字,在约翰福音中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成为了整卷福音书的信息重点。
信是一种行动,表示愿意接受、听从与顺服所信的。它不是一种思维的理念;借着信,会立刻带来一个有实质果效的生命转化:“信”带来的结果就是“得生命”—得新的生命,能使人成为新造的人,有新的方向—就是从犯罪的人生,转化为积极与朝向成圣方向的人生;而非今天某些人所讲的方法进路,或需要经历某些转化进程而得的提升。
约翰福音的开始与其他福音书很不一样,它是以一个直接宣告的形式来开始约翰的讲论。约翰告诉他的读者,他所信的耶稣,是值得我们相信接受的一位:祂是在太初之时已经存在的一位;祂称为“道”,祂是“神”,是万物的“创造者”,是一切生命的“授与”者,这生命更是人的光。那黑暗的世界虽然不愿接受这光,但这光仍在照在其中(或“光在黑暗中照耀着,黑暗却没有胜过了光。”《吕振中译本》;参1:1-5)。然而,这样的一位上帝,道成肉身,来到这黑暗的世界,祂要做的是什么?
随着这个宣告,约翰借以赛亚所预言的先锋,把预言要来的弥赛亚引介出来。第一个要为耶稣作见证的是施洗约翰。“有一个人,名叫约翰,是神所差来的。他来是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使众人借着他可以‘相信’。”(1:6-7)。因着施洗约翰的言行举止,不少人误以为他就是要来的弥赛亚,但他很清楚地否认了;他称自己只不过是那预言要来者的先锋(参3:28),并引介耶稣才是上帝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1:29、36),是上帝的儿子(1:34),而且耶稣必兴旺,自己必衰微(3:30)。
接下来,约翰用了十章经文,借着耶稣所行的神迹和讲论,提出十二个理由来说明耶稣生命的独特性,告诉我们为什么要信这位耶稣。
再接下来的十章经文,可分作两部分:第一部分由十二至十七章,记述耶稣对属自己的人的训示与代祷;第二部分由十八至二十一章,记述耶稣的被捕、受审、受死、钉十字架与复活。
这些事都发生在耶稣死前的最后一周,以一个筵席来作开始:在筵席中有一位妇人,以一瓶极珍贵的哪达香膏膏耶稣,祂欣然的接受了那香膏,并宣告这香膏是为祂的安葬而准备(12:1-11)。第二天,按照圣经的预言,祂荣耀地骑驴进入耶路撒冷(12:12-19),又宣告自己要成为一粒荣耀神的麦子,是吸引万人的救主(12:20-36)。耶稣行了不少的神迹,但不信的人仍是不信(12:37),信的人则接受了祂(12:42)。逾越节晚餐时,耶稣为门徒洗脚,留下了一个谦卑的榜样(13:3-11)。随后,祂留下了一些语重心长的话(13:21—16:33),这些话反映了祂的预知能力,万事都在祂的掌控之下:祂预言有人要出卖自己,吩咐门徒当彼此相爱,预言彼得将三次不认祂;祂应许门徒在父家有住处,而祂就是那通往父家的路。祂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人需要凭借祂到父那里去。神会差派圣灵保惠师来引导信的人明白真理、进入真理(14:15-31,16:4-15)。耶稣又以葡萄树作比喻,提醒属祂的人要常与祂结连,才能成为常结果子的枝子。祂赐属祂的人有祷告的能力,能借着祷告胜过世界,满有平安(15:1-27)。最后,是一个离别的祷告:耶稣为将要成就的事工交付天父;求神保守属祂的人所听的道,给他们喜乐,脱离撒但的苦害,能成为分别为圣的人,有合一与爱的生命(17:1-26)。祂所讲的话,成了信徒们日后的经历。
逾越节晚餐后,耶稣与门徒们经过汲沦溪,来到客西马尼园,祂在那里被捕,随即被带到大祭司亚那及该亚法那处受审,那时应验了祂在晚餐时的预言:彼得三次不认主。到了早晨,耶稣被转到彼拉多那里审理,虽查不出有什么罪,但在群情激愤的喊叫下,祂终被交与群众钉十字架,死了,并被埋葬了。按着神的救赎旨意,耶稣为世人的罪,付了代赎的工价,使一切愿意信耶稣的人,得到救赎,得到永生。
然而,若耶稣的故事终止于此,于我们全人类就没有什么关系了。事实是,在第三天的清晨,耶稣复活了!不但复活了,而且多次显现给不同的人看,其中一次更显给五百多人看(林前15:6)。这荣耀的复活与显现,证实了耶稣是生命的真正掌权者,是我们可以倚靠、信托的救赎主,祂又是能掌管我们生命的主(约20:1-31)。
使徒约翰就是其中一个多次见过耶稣复活的见证人,因此他写下了这福音书,目的就是要叫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我们知道,“信”了耶稣的人,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你是否也如此接受呢?
我相信,主也同样要求那些领受了生命恩典的人,为祂作见证。按圣灵的引导,作个专心跟随主的人。别人如何,可能与我们无干;但专心地跟随主,是每个基督徒要做的本分!(参约21:22)
金灯台活页刊第187期 2017.1
作者锺明宇牧师为本社前任总干事。本文的经文录自《圣经新译本》。
插图: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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