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失去听众的见证人

吴献章

 

  在世界名人录中,一定可以找到许多对人类的物理,医药,化学,文学,和平有贡献的人物,像居礼夫人,爱因斯坦,海明威等,他们因一年一度的诺贝尔奖而闻名于世的。诺贝尔是瑞典人,自己也是科学家,但人们已不记得他是发明炸药的,他的成就——提拔比他更杰出的人才——却不被历史的轨迹所淹没。原来一个人的伟大,不在他本身,而是透过他本人(The greatness of a man is not in him, but through him)!

  施洗约翰的伟大,就像诺贝尔,见证一位比他更伟大的人子。通过了两约之间四百年的沉默,突然犹太各阶层包括祭司,利未人,法利赛人,税吏,罪人,甚至罗马兵丁都到约但河受他的洗(太三:5-7),他的讲道深深影响民心,以致于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特地派人调查他的身份,想了解他是否是旧约所盼望的弥赛亚(约一:19-22)!从施洗约翰身上,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个成功见证人的三个秘诀:

一.认识自己

  当被问到最简单却最不容易回答的问题:“你是谁”时(约一:19),约翰丝毫没有被声望地位冲昏头脑,他认识自己,明白自己的本相:不过是点着的明灯(约五:35),不是世的光(约八:12),不是成为肉身的道,只是旷野里吶喊的人声(约一:23)。他说:“我是约翰,不是耶稣,我是人,不是神!”在约翰福音序言,以优美深奥的字叙述主耶稣乃是自有永有的道中(一:1-18),穿插一位伟大的见证者约翰,就证明约翰是个“人”(一:6-7)!一个人成功的起点,就在认识自己,并接受自己!

  约翰是个怎样的人?

  1. 勇敢的人

  他虽比不上摩西,以利亚,连一个神迹也没行过(约一○:41),却被主称赞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太一一:11)原因之一,就是他敢指责假宗教人士乃至税吏,罗马兵丁的罪过(路三:1-14),他甚至冒着生命危险指责希律王不该娶兄弟之妻,以致下了囚,以自己的头见证所传的道(可六:14-29)!

  2. 诚实的人

  约翰在顺境没有意气高昂乃至忘了自己不过是人。在逆境时是派人向主承认自己的软弱,说:“你真是基督吗?你知道我在监狱里吗?”(太一一:2-3)

  3. 最难的是约翰认识自己是罪人

  他指出所有人罪,却指不出耶稣的罪,因此当主为了尽诸般的义,到他那里领洗时,他战战兢兢地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约一:27),约翰见证成功的地方,就是他的讲道得听者共鸣,不唱高调!他把自己盼望主救恩的心向他的慕道友传讲!他不只认识他的会众,他更认识自己的本相!以自己亲身的经历,勇敢地见证,诚实地传扬,实在是我们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该如何见证主的好榜样。

二.领人归主

  施洗约翰不仅认识自己的本相,他也认识自己的任务,几句话就勾画出他一生的目标:“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一:7)当世人在人生道上怅惘时(如约翰福音第三章所记的尼哥底母及第四章的撒玛利亚妇人),施洗约翰不仅认识自己的主,“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约一:15),他更是把自己摆上,尽心竭力地见证主,他那吶喊式的声音,震撼人心中空寂的旷野:“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当这位约但河外穿骆驼毛衣服,吃蝗虫野蜜的约翰,亲身看到他施洗后的耶稣,“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6-17)他的见证更具体有力:“这是神的儿子!”(约一:34)

  施洗约翰的见证有几个特色——目的都是要领人归主:

  1. 急迫性,“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三:2);

  2. 权威性,“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三:10);

  3. 清一性,就连被责备的希律王,也都“敬畏他,保护他,听他讲论,就多照着行,并且乐意听他”(可六:20);

  4. 可靠性,“我曾看见圣灵彷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一:32,34);

  5. 准确性,“约翰指着这人所说的话都真的,在那里信耶稣的人就多了!”(约一○:41-42)以门徒造就的角度看,约翰对罪恶不妥协的态度,对生命真理的执着,热烈,门徒自然渴慕他所信的,因此他把自己的门徒指向耶稣时,他的“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约一:37),他们的心不仅渴慕与主同住(“拉比,在哪里住”,约一:38),门徒之一安德烈,更是在尝过主恩滋味后,立即去找自己的哥哥彼得,带他去见自己所爱慕的主,并加上他自己的见证:“我们遇见弥赛亚了”(约一:40-42),这种门徒造就加倍的实践,就是建立在施洗约翰深知所信的是谁,并竭力领人归主上的了!华人教会何等需要这样的见证人啊!

三.藏身主后

  施洗约翰的事奉有两个时期。当两约之间四百年的沉默,没有先知传扬神的信息之际,突然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的,就是出身敬虔利未人家的施洗约翰(路一章),当比他小几个月的耶稣尚未出来传道前,他在以色列人面前扮演的角色,是盼望弥赛亚之人的发言人,是以色列人灵性上的领袖及灯塔!但当耶稣出来传道,他的角色完全改变,尽力领人归主!当主尚未受洗受试探前,他的责任是修直预备主的路,叫人在神面谦卑等待,但他的主一出现,他的角色却是完全的让路,原来施洗约翰成功的地方,不仅认识自己,领人归主,更重要的,就是藏身主后!

  施洗约翰领人归主,并且也把自己的门徒送走,有关心他的人告诉他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约三:26)!一个人是否谦卑,是否有属灵的生命力,最简单的试验方法,就看他如何面对同辈或晚辈被人称赞!我们不也常常承受不了别人有才干,有美貌吗?不也常常不知欣赏别人的长处,不会为别人感恩吗?电影莫札特传〈Amadeus〉就是描述一位音乐家如何嫉妒莫札特在音乐上的天份,终身怨天尤人而悲剧收埸!那么,事奉主的人会不会嫉妒?就连亚伦,米利暗都会因嫉妒而诽谤比自己好的亲弟弟摩西,因此百姓没有行路往应许地,白白等待受神审判,而米利暗生大痲疯,被锁营外七天(民一二章)。神的家不也常有因不知藏身主后,耽延主工羞愧主名的事吗?无怪乎大布道家慕迪曾感叹说:“我的敌人,就是慕迪!”

  施洗约翰伟大之处,就是他肯成为失去听众的见证人,乐意看见神的手施恩给别人,甚至为夺走他一切荣耀的主辩护:“若不是从天上来的,人就不能得什么”,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身分:“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他清楚自己不过是新郎的朋友,娶新妇——教会——的,是主耶稣,他的喜乐满足不在于有多少门徒,不在乎事奉有多大果效,而是“听见新郎的声音”。就因他知藏身主后,因此认定“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三:21-30),只要主名得荣耀,愿意一生成为失去听众的见证人!

  亲爱的,上帝已用最艰难的方式把祂的独生子赐给人类,在十字架完成了救赎的工作,却用最简单的方式把祂的救恩赐给人类,就是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祂在寻找认识自己,全心领人归主,乐意藏身主后的见证人,你是否愿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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