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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使徒行传看圣灵工作

陈终道

 

  使徒行传曾有人称为“圣灵行传”,但写圣经的路加却不用这名词。因这书不是以圣灵直接的工作为主,而是圣灵借使徒们和初期教会的众圣徒们工作之历史。其中有关圣灵工作,有些颇引起不同的解释与应用,兹略举数例简释如下:

一.圣灵施洗

  “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一:5)

  本节引自福音书中施洗约翰所说的话(太三:11,可一:8,路三:16,约一:33)。为什么四福音都特记这句话﹖其记载之目的,是要我们注意:没有人有资格用圣灵施洗,只有受死而复活的基督能用圣灵施洗。这在施洗约翰作见证时已一再重复,可惜读圣经的人多半只留意去推想什么是“圣灵的洗”,而忽略了施洗约翰一再表明的,他只不过用水施洗,但基督(也只有基督)可以用圣灵施洗。照他在约一:33所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有两次提到“谁”,是特指一个人,就是耶稣基督。就算是主亲自印证的施洗约翰──“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约一一:11),他也不能用圣灵施洗。

  所以在此(徒一:5)主耶稣引用施洗约翰的话,所说的虽然同是关乎圣灵施洗,但在福音书中,是约翰推介基督;而徒一:5则是基督自己回应施洗约翰指着祂所说的话。祂已复活了,就要照所应许的用圣灵为教会施洗了。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十三节告诉我们,圣灵施洗是使教会成为基督的“身体”──“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我们都是从一位圣灵受洗而成了一个身体,这“身体”当然是指属灵的身体,包括所有从神而生的人(约一:13,三:5,8),这也是为什么只有基督可以用圣灵施洗的缘故。

二.圣灵降临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大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

  本节偏重于说明圣灵本身之降临,不是偏重于降在人的“身上”。身上并非外体之意,应领会作临到那个人,而不是那个人的某部份(外体或内心)。

  主耶稣在世时,圣灵还没降下(约七:37-39),现今则已降下了。这情形就如旧约时主耶稣还未降世为人,到新约时降临了(太一:20,约一:14)。但不能说主未降世前或升天后就不在世,因三位一体之神是无所不在的。祂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约三:13)。圣灵也是这样。

三.圣灵充满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二:4)

  本节所说的圣灵充满,也就是一章五节和八节所说的“圣灵的洗”和“圣灵降临”。重生得救的信徒在“受圣灵”之后,可能一再被圣灵充满,如使徒行传第二章四节所记彼得被圣灵充满后,在第四章八节又再被圣灵充满;众门徒在五旬节时被圣灵充满后,在第四章三十一节又再被圣灵充满;司提反原本是已被圣灵充满的人(徒六:5),后来在殉道之前又再被圣灵充满(徒七:55);保罗看见主显现而悔改,归信主后曾被圣灵充满(徒九:17),在使徒行传第十三章九节斥责行邪术之巴耶稣时,又再被圣灵充满。所以圣灵充满不是一次过的,是可能随时再被充满的。我们不是寻求什么是圣灵充满的凭据,而应效法使徒们有清洁的,预备好的心灵,可让圣灵随时充满。

四.圣灵浇灌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3)

  本节经文已自行解明“圣灵浇灌”是复活之主照所应许的赐下圣灵之情形,有如旧约之膏油丰富的浇灌下来。“浇灌”也可译作“倾倒”(如英译)。无论浇灌或倾倒,都是照旧约用膏油“倒”在蒙拣选的人身上之背景说的。若过于注重这单字,很容易陷于把“圣灵”领会作某种“流质”(某些异端正是如此领会)。在旧约,归神为圣的人要接受圣所特制的“圣膏油”膏抹或倾倒,如膏油要“倒”在亚伦头上(利八:12,八章全章);“撒母耳拿瓶膏油倒在扫罗的头上…”(撒上一○:1);以利亚膏以利沙作先知(王上一九:16)等。在新约,神却用祂的圣灵像膏油膏那些真正信祂的人作为“凭据”(林后一:21-22)。

  总之,圣灵的洗,圣灵降临,圣灵充满,圣灵浇灌,既都指向五旬节圣灵降临那件事,所以这四个短句可看为是同一应许的经历。

五.受圣灵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

  除五旬节外,“受圣灵”常用于信主得救时领受圣灵的经历。这经历又被看为是圣灵降在人身上或圣灵的洗。如:

  彼得进哥尼流家传福音时,圣经如此记载──“彼得还说话时,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徒一○:44)。紧接下文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徒一○:47)。可见彼得把“圣灵降在…人身上”跟“受圣灵”看作同一回事。稍后,彼得回到耶路撒冷,向使徒与众弟兄报告到哥尼流家传道经过时,却把他们受圣灵的经历看作受圣灵的洗。请留意第十一章十五至十八节之经文:

  “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神呢。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这几节经文,是彼得事后向耶路撒冷教会报告在哥尼流家传道所说的话。他在十五节所说的“圣灵降在他们身上”,也就是十六节末句的“圣灵的洗”;这圣灵的洗就是十八节所说那些外邦人悔改得生命时“受圣灵”的经历(参徒一○:47)。

  所以受圣灵,圣灵的洗,圣灵降在人身上,在五旬节以后,都是指向初信主时领受圣灵的经历。(参徒二:38下──“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弗一:12-14──“…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加四: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六.圣灵与说方言的恩赐

  本书共有三次提到说方言。首次在五旬节,说方言就是说别国的话(徒二:4),也是说别人的乡谈(徒二:6,8,11)。当日从天下各国来的人有十四个外邦城镇,十五种口音。单单犹太人就有三种,即本土的犹太人,从罗马来的犹太人与各国来的犹太人。他们的口音并不相同(参拙作使徒行传讲义第二章五至十三节详解)。

  第二次“说方言”是在彼得到哥尼流家讲道时(徒一○:46);第三次“说方言”是在保罗在以弗所对只受了约翰的洗礼,却未受圣灵的人按手时(徒一九:6)。这三次赐下方言的恩赐,分别证明了:

  1.差来的弥赛亚,因祂已从死里复活,并照所应许的赐下圣灵。

  2.救恩不但为犹太人,也为外邦人。哥尼流一家正在听道时,神赐圣灵给他们,证明神已悦纳他们。

  3.仅受了施洗约翰的洗礼而悔改不够,必须悔改归信那在他以后来的基督,才可以领受圣灵,得生命。

  综合这三次记载,使徒行传中的说方言(乡谈),是偏重见证基督已照所应许的赐下圣灵保惠师,正如保罗对哥林多人所说的,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也就是向不信的犹太人证明神的救恩已临到一切有信心的人了,包括了犹太人或外邦人。(详参拙作哥林多前书讲义第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注解)

七.圣灵对信徒个别的指引

  本书有若干处提到圣灵对圣徒个别的指引,是新约别的经卷所没有的,例如:

  1.圣灵吩咐腓利去贴近干大基手下的太监并领他信主。(徒八:29)

  2.事后圣灵把腓利提了去,太监也不再见他。(徒八:39)

  3.彼得见异象后,“圣灵向他说,有三个人来找你…”并吩咐他跟他们同去(徒一○:18-20)。

  4.保罗奉差出门布道之前,圣灵向安提阿教会几位先知教师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徒一三:2)。

  5.保罗第二次布道行程中,圣灵曾禁止他在亚西亚讲道(徒一六:6)。他们想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又“不许”(徒一六:7)。

  这一类对个人特别的指引,可说是本书的特色之一。但圣灵怎样对他们说话,却没有说明;可是他们顺服圣灵指引的结果,却详加记载。如彼得怎样知道是圣灵的吩咐,虽未详记,但他们到哥尼流家的始末却详细记载了,并证明了彼得的听从是正确的,且在工作上明显有神的同在。

  这样看来,基督徒怎样明白圣灵的指引,必须由个别信徒自己去操练的。我们不用过份留心别人用什么“方法”得着圣灵的指引,而是要留心别人如何一心向着神,愿意遵行神的旨意,效法他们的信心和敬畏神那种心态,因而从经历中领悟神的引导。

(本文选自作者著作直到地极──使徒行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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