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伊斯兰教及一些假冒基督教的异端常指责正统基督教敬拜三位神:父,子和圣灵。这项指控反映人对正统基督教的极大误解。基督教坚称,一神以三位一体(trinity)存在:神有三个“位格”(persons),但只有一个“实质”(essence)。
特土良(Tertullian,约主后160-220)是第一个用“位格”和“实质”这两个字眼阐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人。他写道:“神以三个〔位格〕存在─父,子和圣灵:然而,三位不在于存在的状态(condition),而在于度量(degree);不在于本质(substance),而在于形式(form);不在于能力(power),而在于展示的层面(aspect);却同属一个本质,一个状态,一个能力,因为祂是一位神,按这些度量,形式和展示得以被认识,称为父,子和圣灵。”(驳帕克西亚Against Praxeas,第二章)尼西亚会议(主后325)原则上确定了三位一体的教义,其后君士坦丁会议(主后381)也反映出此教义。这些会议都确证,这项教义从使徒开始,就在教会传承下来。
今天获得大多数教会承认的尼西亚信经(其实是主后381年君士坦丁会议所制订),可能是早期三位一体教义最为人熟悉的表述。它把父,子和圣灵视为神性的三个不同位格。在主后382年的会议信函中,君士坦丁会议也制订了这教义的最早期普世教会版本,用上“位格”和“实体”的明确字眼。“父,子,圣灵同是一位神性,能力和本质,在三个完美的位格(hypostases)中,享有同等的尊荣。”(尼西亚及尼西亚后期教父,系列2,册14.1,页188-190)这仍然是今天的标准定义。
三位一体的基本概念是:父,子和圣灵是同等,并同为永恒的自觉中心,每一位以“我”与其他两位“你”相系,每一位都与其他两位分享完全的神圣实质。祂们不是一个位格扮演三个角色(形态论,modalism),也不是三个神集合在一起(三神论)。三个位格从亘古就已同存同工。每一位都参与其他两位所作的一切,因为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一○:38);圣灵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罗八:9)。但圣经也强调三个位格工作的一般分别:三位的共同意旨,由父发令,子遵行,圣灵执行。我们必须对神的三位给予相同的注意,给予同等的尊崇,同时总要记得我们只敬拜以三个位格存在的一位神。
三位一体的教义虽然没有在圣经中申明,但它恰当地总结了圣经的教导。旧约一贯主张只有一位神,就是那位自我启示的创造者,除了祂以外,人不可敬拜和爱慕别的神(申六:4-5;赛四四:6至四五:25)。新约赞同这一点(可一二:29-30;林前八:4;弗四:6;提前二:5),但也提及三个位格是全然神圣的:父,子和圣灵。新约确证耶稣的神性,力指人应当敬拜祂,并向祂祷告(约一:1-5,二○:28-31;参约一:6-18;徒七:59;罗九:5,一○:9-13;林后一二:7-9;腓二:5-6;西一:15-17,二:9;来一:12;彼前三:15)。新约又指出,圣灵是像基督那样的“保惠师”(约一四:16),祂对于教会至少与道成肉身的主一样美好和贵重(约一四:16-17,26,一五:26-27,一六:7-15)。对于教会要与耶稣一样贵重,圣灵也必须是神,这是教会从一开始就承认的事实(徒五:3-4)。
基督自己也主张三位一体的教导,祂吩咐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二八:19)─三个位格同有一个名,因为祂们是一位神。我们也可以从一些显示出各位格作出同等贡献的地方,看到三位一体的教义。例如,在耶稣受洗的时候,父确认子,而圣灵则彰显出祂在子的生命和事奉中的同在(可一:9-11)。在以弗所书第一章3至14节,我们看到救恩是三位一体神的工作:父拣选,子完成,圣灵履行。许多其他新约经文也提到父,子,圣灵是同等的位格(例:罗一五:16;林后一三:14;来九:14;彼前一:2)。虽然“三位一体”这个神学专有名词没有在新约中出现,但三位一体的信仰和思想却遍布圣经的字里行间。所以,必须公认三位一体为圣经的教义。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三五期 08.5
选载自研读版圣经新译本。香港:环球圣经公会,2006。
研读版圣经新译本是一部以宗教改革精神而编写的研读版圣经,
其基础在于唯独圣经的教义,且忠于改革宗传统的神学体系。
※如果没有输入关键字,将会列出全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