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查经讲章大纲

两个不认识神的祭司

黄彼得

 

经文:撒母耳记上二章12至36节

引言:

   祭司是代表百姓向神献祭的,他们对神必须有认识。出埃及记(28、29、39章)和利未记(1—10章)等等,对祭司的事奉有特别的教导,要他们认识神之后才事奉神。可是这段经文中两个祭司都不认识神。

 一.这两个祭司不是没有经过训练

  1. 他们的父亲教导他们,只是他们不听(撒上2:25)。“还是不听”,可见以利是多次的教导;他们不听,以利还是教导。
  2. 他们有好的榜样可以学习。撒母耳的敬虔是他们最好的榜样,但他们不学习(撒上2:11、18、26)。

二.他们是如何的不认识神

  1.  不认识神是公义的。他们抢祭物就是以强暴待人,有罪恶必受审判。
  2.  不认识神是轻慢不得的。他们擅自改了律例。目中无神的人,常以自己比神更聪明。
  3.  不认识神是圣洁的。他们胆敢在会幕前行淫乱,放纵情欲。
  4.  不认识神是无所不在的,且遍察全地。他们以为只要背着父亲就可以抢祭肉,行奸淫。
  5.  不认识神不是一个可迷信利用的偶像(撒上4:4、11)。

三.不认识神而作祭司的结局

  1.  抢夺神的东西(撒上2:13-16),以祭物肥己(撒上2:29)。
  2.  藐视神的东西(撒上2:17),看圣物为平常。践踏祭物,就是轻看宝血赎罪的功效(撒上2:29;来10:29)。
  3.  令人厌恶亲近神,不献祭给神(撒上2:17,小字)。
  4.  引人犯罪(撒上2:22、24)。
  5.  叫神的名受羞辱(撒上4:11)。
  6.  叫神发怒。神定意杀他们(撒上2:25),他们的父亲忧伤而死(撒上4:17-18)。
  7.  神的荣耀离开以色列家(撒上4:21-22)。

四.当如何认识神

  1.  接受长辈的指示(撒上3:7-9)。
  2.  当儆醒以清洁的心随时与神交通(撒上3:10)。
  3.  当记住主的信息和教训(撒上3:11-14)。
  4.  当忠心传递信息(撒上3:18)。
  5.  时刻敬畏神,经历神的同在(撒上3:19)。

结论:

  但愿所有事奉神的人,都先认识神而后事奉神。

 

金灯台活页刊 第220期 2022.7
作者黄彼得牧师为东南亚圣道神学院荣誉院长。本文选自《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全部大纲共约二千三百篇,已在金灯台网站goldenlampstand.org发布。欢迎浏览或下载,费用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