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读经讲义



二.新约执事的荣光(3:4-11)

  这一段是保罗向信徒说明他的职分,也就是新约的“执事”,如何比旧约的执事更有荣光。他特别把旧约的摩西拿来跟新约的使徒比较,显然是要哥林多信徒看重使徒职分的荣耀,也就是新约传道人职分的荣耀。保罗要这样说明,大概因为,(1)哥林多人对于尊重神的仆人,还没有正确的态度。他们所尊重的,是他们自己所拥戴的传道人,而不是真正地尊重一切神仆。(2)从本书二章17节,三章1节,十章14至15节看来,哥林多教会似乎有些假传道在诱惑信徒,毁谤保罗。大概他们所传讲的道理,偏于拘守旧约律法,因而故意高举旧约的神仆,并借此贬抑新约使徒的崇高地位。保罗在此提到新约执事的特点有五:

1. 借基督凭信心的事奉(3:4)

“我们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3:4)

  本章承上启下,一方面保罗说明他凭着信心,所以能够靠着圣灵的工作,把神的话语放在信徒心版上。另一方面“这样的信心”,也是指下文保罗和他的同工所以能作新约的执事事奉神说的。保罗和他的同工都有这样的信心,他们是蒙基督之召而作神的仆人。并且按他们所肩负的使命来说,他们是传扬那旧约神仆们所等候要来临之基督,比起旧约的神仆们更令人羡慕、更有荣光。

  他们怎能有这样的信心呢?是因基督而有的。所谓“因基督”,就是因基督的拯救,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成为有君尊的祭司(约1:12;彼前2:9),成为基督的使者的意思。

  “信心”原文 pepoithēsis 是用于对人的信任,或对己的自信或对事的深信方面。全新约共用过六次,(1)林后一章15节译作“深信”。(2)林后三章4节译作“信心”。(3)林后八章22节译作“深信”。(4)林后十章2节(末句)译作“勇敢”。(5)弗三章12节译作“笃信不疑”。(6)腓三章4节译作“靠”(靠肉体)。

  以上六次英文钦定本除林后三章4节译作 trust(信托)外,其余都译作 confidence。美国新标准译本 NASB 全都译作 confidence(自信,信任)。

2. 靠神的恩典,不凭自己(3:5)

“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3:5)

  这里所说“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意即不是凭自己的能力才干能担当什么职分。新旧库本译作“并不是我们凭自己的才干承担什么事”。我们所以能够承担传道的责任,全出于神的恩典。

  但旧约的“执事”却可以靠肉身的宗族关系,凭着他们是利未支派的后代,而在会幕里事奉。在会幕任职(民3:5-13)作祭司的,也是凭着肉身为亚伦子孙的关系而任职。若按这种家族和支派的关系,保罗和他的同工们全都不合条件,因保罗既不是亚伦的子孙又不是利未人。但若按神的恩召,他们就能承担了。

3. 凭精义不凭字句(3:6)

“祂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3:6)

  “精意”原文 pneuma 就是“灵”。但这灵是否是普通的用法,还是特别指圣灵,不能肯定。英文 KJV 译作 spirit,但 NASBRSVWilliams 等都用大写的 Spirit,指圣灵。其实两种译法对解释并没有很严重的影响,如果是普通用法的“灵”,连上句的意思就是:我们能承当新约的执事,不是凭字句,而是凭字句的“灵”,也就是和合本所译的“精意”(应为精义)的意思;而律法字句的精义,也是指基督与圣灵的工作。若按 NASB 等译作 Spirit,就是指圣灵,那解释就是:我们能承当新约的执事,不是凭律法的字句,而是凭圣灵的选立和呼召。

  “新约的执事”,执事原文 diakonos,在福音书中都译作“用人”或“仆人”或同类语(如太20:26,22:13,23:11;可9:35,10:43;约2:5、9,12:26)。在书信中只有腓一章1节,提前三章8、12节英文译作 deacon。其余八次英文都译作 minister 即牧师或圣职人员〔如罗13:4(二次),15:8;林前3:5;林后3:6,6:4,11:15(二次),11:23;加2:17“叫人…的”;弗3:7,6:21;西1:7、23、25,4:7;帖前3:2;提前4:6〕。另一次译作 servant(罗16:1)。和合本除了腓一章1节,提前三章8、12节,罗十六章1节用以指教会选立的“执事”之外,其余大多数用于指使徒和他的同工们从神所领受属灵职责之“执事”(如罗15:8;林前3:5;林后3:6;弗3:7;西1:23、25,4:7;帖前3:2;提后4:6等)。

  所以“新约的执事”,“福音的执事”,或“基督的执事”都是保罗的惯用语。

  “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这意思就是:只注重文字表面的意思,死守着律法的规条,却忽略了律法字句中的精意,忘了律法各种规条的真正目的乃是叫人活在基督的恩典下(罗10:4)。像这样一味拘守字句表面意思的结果,徒然扼死了律法的正意,叫人的事奉、工作、属灵的职事都陷于死呆的情境,全无应有的生气。

4. 属灵的,不是属死的(3:7-8)

“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么?”(3:7-8)

  保罗在这里把旧约事奉神的职分,说成是属死的职事。怎么知道这里是指旧约的事奉呢?因“那用字刻在石头上”这句话,明显是指十诫说的。“律法”的内容虽然不只十诫,但这里十诫是用作代表全律法。“用字刻在石头上”这句话不但叙述了当时的事实旧约的十诫是神自己写在石头上,所用的那两块石头是摩西凿出来的(出34:4、28)也同时显示出旧约的那一类的“执事”,是根据字句所刻、律法所写的来事奉神的“执事”,是属死的“执事”。

  为什么是属死的呢?因为它是叫人死的。在旧约律法下事奉神的人,不能叫那些进前来献祭敬拜神的以色列人真正脱离死亡。因为那不过是救恩的表样,不是救恩的实际。并且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而寻求救主,不是叫人靠律法得救,所以被称为“属死的执事”。但是,这样的执事“尚且有荣光”,神还是荣耀了祂的仆人摩西,整个旧约的事奉都以摩西为代表。虽然摩西所领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倒毙在旷野,连他自己也死在旷野,没有亲自把以色以人带入迦南;但他还是神所荣耀、所尊重的仆人。当他在西乃山上领受神律法的时候,因为神荣光的照耀,摩西的脸也发光。

  注意“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这是根据出埃及记34:29-35的记载。当摩西从山上下来的时候,脸上有荣光,以色列人不敢看他,以致摩西脸上要加上帕子才能跟以色列人说话。这里解释了当时“摩西面上的荣光”不是永远的,而是渐渐退去的,也就是一种人眼所能看见属肉身的荣光,不是属灵的荣光。

  旧约里的摩西尚且有这样的荣光,“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么?”新约职事所领受的是一种属灵的职分,我们不是带领看得见的以色列人离开看得见的埃及,脱离那属身体的死亡。我们乃是领导那些在罪恶里面的人,离开那属灵的“埃及”,脱离灵魂的死亡。摩西的职事不过表明以后那属灵的职事而已!这样,新约使徒的职分和一切在教会里事奉神的传道人,比旧约那些在圣殿里事奉的人更有荣光了。

  注意,保罗在这里不是说新约的任何传道人,都比摩西有更高的属灵地位。他只是按摩西所代表旧约律法下的职分,跟新约教会里属灵的职分来作比较:旧约的摩西是带领以色列人出那看得见的埃及,他所救的以色列人,是脱离身体的死亡;而今天我们却是带领人脱离那永远的审判和灵魂的永死。两者相较,救人身体之使命的荣光,当然比不上救人灵魂之使命的荣光了。

5. 称义的和定罪的(3:9)

“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3:9)

  所谓“定罪的职事”不是指职事本身有罪,而是指在律法底下事奉神的职事,是定人之罪的职事,因为律法本是定人罪的。但我们今天在新约的恩典底下所领受的职事,是根据基督的救恩,使一切接受的人得赦罪、得称义。所以这样的职事,比那叫人定罪的职事更有荣光。

6. 结论(3:10-11)

“那从前有荣光的,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3:10-11)

  这是个小结论,说明我们这职事是“长存”的不是“废掉”的。“那从前有荣光的”,是指旧约律法底下的职事。他的荣光跟属灵的职事比较,就算不得荣光了。旧约的职事已经废掉了,过去了。现在圣殿已经毁坏,人不能照着旧约的律法来事奉神。但是在新约底下凭着圣灵的恩召和旨意事奉神的人,这种荣光是长存的,是永久的。

  从本章第3节到11节,这一小段的主要内容,就是比较新旧约两种事奉神的职事的荣光。使徒为什么要这样比较呢?这当然跟上文的记载有关。本章的开端,暗示有些“别人”凭着教会的荐信,进到哥林多教会,而且竟然毁谤保罗没有教会的荐信。这些人毁谤保罗的目的,是要打击哥林多人对保罗的尊敬,转而敬重他们、接受他们的道理。从本书十章12至15节看来,这些人显然有心占夺保罗工作的现成果效。他们的道理大概故意强调旧约的律法,或类似律法形式的事奉(律法主义者,向来都是保罗传道工作的仇敌)。

  所以,保罗在这里特别把新旧约的职事作一比较,以勉励这些外邦教会的信徒,用不着羡慕犹太教的许多规条和制度。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