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读经讲义



七.基督成为人子,使祂可以作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2:17-18)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2:17-18)

  这两节论基督成为人子的原因,因为要作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慈悲指祂对人方面的爱心,忠信注重祂对神方面的尽忠。总之,无论对神、对人,祂都能完全胜任。在此有五点事实,证明祂是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1. 祂的降卑与舍己(2:17)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注意这“该”与祂弟兄相同的意思,似乎说祂在凡事上与祂弟兄相同是应该的。其实,祂没有任何理由应该和祂弟兄相同,祂是绝对超过人的神子,但祂为要成就神的救恩,作我们慈悲忠信的祭司,舍弃了祂原来的荣耀,降卑为人子,在凡事上甘愿与人相同,并且看这种降卑是应该的。凡是真正愿意舍己和降卑自己的人,都看自己的舍弃和降卑是应该的。反之,如果我们还念念不忘地想到自己原来的荣耀和地位,想到自己现今的遭遇本不该如此,是因自己肯牺牲的缘故才落到这地步,那我们就还未到真正的舍弃和谦卑的地步。基督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因祂曾经绝对降卑和舍己。我们如果要成为神合用的仆人,也不能例外。

2. 祂全心以神的事为念(2:17)

  “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祂所以愿意如此舍弃与降卑的原因,是“为要”在神的事上有所成就,能以完成神要祂完成的使命。祂曾说:“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所以祂的行事全心为着父的荣耀,祂不但有极大的牺牲,而且是存着完全为神的心而牺牲的。

3. 祂曾为百姓的罪作了挽回祭(2:17)

  “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祭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为百姓献祭。旧约的祭司,都是用牛羊献祭赎罪;这些牛羊的血,并不能真正除罪,不过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来10:1-4)。但基督乃是把自己圣洁的身体献上,为我们作了永远有功效的挽回祭(罗3:24-25),使神因人的罪所发的怒气止息,除去了神和人中间的阻隔,使人与神和好(罗5:1)。所以唯有祂配作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在神面前常常为我们代求,使神因祂受死的功劳,可以赦免我们的罪,又悦纳我们的祷告。

4. 祂曾被试探而受苦(2:18上)

  “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第四件事实,证明基督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就是祂不但与我们一样有血肉之体,也和我们一样受过各样的试探,不过祂没有犯罪。祂既然和我们一样受过试探,就必能十分清楚知道我们在受试探时所需要的帮助,又能充分了解我们的软弱,也完全洞悉魔鬼试探人所用的各种诡计和方法。

  这里说“被试探而受苦”,可见这里所说的试探是指魔鬼的攻击,或魔鬼利用人反对主所加以各种逼害和凌辱等。因为主既没有被试探而犯过罪,当然祂所受的苦不是因犯罪而受的,乃是从“试探”直接而来的苦。信徒有时因受试探失败而受苦,有时却因胜过试探而受苦,那是魔鬼直接用苦难试探我们。但无论什么样的苦,祂都能深切了解我们的遭遇,并要在我们被试探而受苦时,与我们同在(提后4:17),为我们开路(林前10:13),随时搭救我们(彼后2:7)。

5. 祂能搭救被试探的人(2:18下)

  “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祂不但和我们一样受过试探,且胜过各种试探,又能搭救那些被试探的人。这“能搭救”的意思,不但指着祂的能力方面,足够胜过仇敌,也指祂的智慧以及其他各方面都具有能以取胜的条件。无论魔鬼用什么诡计方法,陷害神的儿女,祂在任何情形下都能搭救他们。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