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读经讲义



四.基督的血洁净了“天上的本物”(9:23-28)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9:23)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就是上节所说的“帐幕和各样器皿”,那些作为“天上本物”影像的帐幕和各样的器皿,既然要用牛羊之血去洁净,“那天上的本物”自然要用更美的血去洁净了。但在这里“天上的本物”是指什么,何以也要血去洁净?这是本节中最重要的问题,有两种解释:

  1. “天上的本物”指人的灵魂

  因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那些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器皿,使它们合乎地上帐幕的使用,无非预表基督用自己的血洁净人的灵魂,使他们成为圣洁,合乎天上的样式,可以作神的器皿。人的灵魂,更是属灵之“物”,基督既是进入天上的圣所,所洁净的当然是那些原本属天之物人的灵魂,使他们仍归于天了(按天上的本物原文可译作属天之物)。

  2. “天上的本物”是指天上的“真圣所”

  因上下文都以这地上的帐幕预表天上的真帐幕,并且本章一直以属地与属天的这两个帐幕作比较来讨论,上句“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既是指属地的圣所,则“天上的本物”当然是指天上的真圣所了。既是这样,何以天上的真圣所也需要洁净?解释如下:

  A. 在此“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是与上文论及属地的帐幕要用牛羊等祭物去洁净比较而言。目的在讲明基督的血之更美,不只在这世界有效,在天上也同样有效。人间的祭司进属地的帐幕既须要带牛羊之血,则天上的大祭司进天上的真圣所,当然要带更美之血基督的血了。

  B. 按摩西曾照神的吩咐用血洁净帐幕和各样器皿(出29:12;利8:15-19,16:14-15;代下29:22),却不是说这些器皿本身有罪,乃是要教导人明白所有出于本来的不够得神的喜悦,唯有经过宝血的才能得神喜悦。

  C. 天上的圣所需要基督的血去洁净,这意思并非天堂本身有罪恶,乃因人的罪恶虽然是在地下犯的,人的罪案却存记在天上,呈现在神的眼前;但基督为我们作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进到天堂”,祂的血使人的罪不再呈现在神的眼前,结果就洁净了天堂。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9:24)

  本节继续解释基督的血所以更美的理由,因祂为我们受死流血之后,并非带着祂的血进入“人手所造的圣所”,乃是带入“天堂”,(天堂原文里就是“天”的意思,与上节的“天”同一字。但上节的“天”是多数式,本节则系单数式。)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使我们可以随时靠祂流血的功劳,进到神面前,可以得神的怜恤、赦免、恩助、保守、应允等属灵的福气。

“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9:25-26)

  基督必须受死流血的另一个原因,因为祂更美的血不但是带到非人手所造的真圣所内,并且祂只要一次献上自己,带着自己的血显在神面前,就成功了赎罪的工作,无须多次地带血进到神前。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但去年所杀的牛羊绝不能留到今年再献,所以他们每年都要另外杀牛羊为祭,将它们的血带入至圣所。这位天上的大祭司,所进的既是天上的真圣所,需要带祂自己的血进入。若祂的血也只有暂时功效,仅能赎一年或一个时期之人的罪,像人间的大祭司一样,每逢进入至圣所都另外杀牛羊带血而入,这样,祂岂不是从创世以来就必须多次受苦流血了么?但基督的血远胜于牛羊的血,且有永远的功效,所以祂只“在这末世显现一次”,就作成了除罪的工夫,永远在真圣所内供职了。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9:27-28)

  上面是以地上的大祭司之带血进入至圣所为比喻,以解释基督须要流血的理由,和基督的血如何更美而有效。在这两节中,再以一种比较普通的定理来说明基督受死流血是出于神的定旨,就如“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人都不能否认推翻的定理,“像这样”基督的受死流血,并要“第二次显现”,也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所应当接受又不能推翻的事实了。

  按这两节论及神的定命有两方面:

  第一方面关于人的“定命”。

  A. 在今世:“人人都有一死”。自从亚当犯罪以后,所有亚当的子孙,不但在灵性上是“死人”,在身体方面也成为必死的,这是神的“定命”(创2:17,3:19)。既然“人人都有一死”,是人所不能推翻的“定命”,这样,我们就应当趁着这短暂的人生,寻求有意义的生活,和那些能够存到永久的事物,使我们的肉身的死不是死在罪中,乃是在基督里而死,既息了今生的劳苦,又得享永生的福乐(启14:13)。

  “人人都有一死”这个定命,对那些有信心的人,是有例外的。在旧约时代有以诺和以利亚,未经过死就被接到神那里(来11:5;王下2:1-11),在新约时代那些到主再来仍活着的信徒,也要不经过死而变化被提,在空中与主相会(帖前4:17)。

  B. 在来世:“死后且有审判”,既然神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人人就果然都有一死,这样,神命定死后且有审判,当然人死后也就有审判了。人们既知道无法凭自己的方法逃避死亡,却幻想能幸免死后的审判,这完全是自欺自误。神所给人的今世,乃是使人可以利用这今世的机会以图谋来世。但人们是否善用神所给的机会,以寻求永世的物,使神可以接他们到永生里,或使他们到永火里去?在死后必判明。

  这死后的审判,使人在生前一切隐藏的或显露的罪恶,一切虚饰的善行或信仰,都无法站立得住。所以我们若确实相信死后的审判,就必在今世寻求真实的信仰,和表现真信心的真善行了。

  第二方面关于基督的“定命”。

  A. 在这末世:“基督既然一次被献,就担当了多人的罪”。注意这节的第一句“像这样”,显明基督的一次被献担当多人的罪,正像上节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一样,是出于神的定命;这个定命不是神对人的什么要求,乃是神为人的大牺牲,所以这是一个极奇妙的“定命”。虽然神曾命定“人人都有一死”,而且死后有审判,但神也定命基督要一次被献,以担当多人的罪(路22:22,24:25;徒2:23),所以人们应当趁着今世,接受基督赎罪的功效,使他们可以逃避死后的审判。

  “担当了多人的罪”,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表明虽然基督的被献可以担当所有人的罪,但并非所有人的罪都被祂担当了,只有那些信赖祂宝血功劳的人,罪才能被祂担当。所以圣经说担当了“多人”的罪,而非所有人的罪。另一方面这表明基督的被献是胜过牛羊被献;因为牛羊被献只不过能暂时担当一个人,或一群人的罪,以作为“后事的影儿”,但基督的被献赎罪,不但有永远的功效,且有为所有人赎罪的功效。

  B. 在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这里论基督“第二次显现”和基督第一次的显现有三点不同:

   a. 是将来的:基督第一次显现是已过的历史事实,但基督第二次显现则是将来的。这“将来”不是遥远的将来,乃是一个不可知的最近之“将来”;虽然我们不知道祂什么时候来(太24:36),但可确知祂必要快来(启22:20),并且根据第一次显现,祂既是这样真确地照着神的定命而“显现…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参路1:31、35,2:11;约19:36、37;徒2:22-36),就可确实知道祂也必照神的定旨第二次显现。

   b. 是要向“等候祂的人”显现: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着世人,作世人的救主,但祂第二次显现,却特别关系已经信祂的人,就是那些因信等候祂显现的人。所谓“等候”祂的意思,就是在凡事上准备迎见祂,盼望祂快来的意思。

   c. 与罪无关,乃是要拯救他们: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担当多人的罪,但第二次显现却与担当人的罪“无关”,因祂第二次来的工作不是赎罪,乃是为迎接信祂的人。

  “拯救”在原文是名词不是动词,可译作“救恩”。这里既说与罪无关,又说要拯救他们,显见这拯救不是拯救脱罪的意思,乃是指信徒将来身体得赎的得救(罗8:23)。按圣经所称的得救、拯救、或救恩,都有已往、现在、将来几种意义(林后1:10)。已往的得救,指罪得赦免、重生为神的儿女,因信而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的经验“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现在的得救,指已经信主得救的人,现今在生活上或灵性上受试探或危险时所蒙的拯救参“因为我知道这事借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腓1:19;参徒5:19,12:11;提后4:17;犹23)。“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参来2:18)将来的得救,就是这里所说的得救,所有得救的人,都被接到主那里,带着荣耀的身体与主永远同在,经验主完全的救恩(参帖前1:10,5:23-24;提后4:18;彼前1:5)。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