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第五段 选民(9—11章)

壹 保罗为同胞伤痛(9:1-5)

读经提示

  1. 保罗见证他怎样为同胞忧伤的时候,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他所说的是真话?
  2. 保罗怎样爱同胞?旧约里面有谁的爱心跟保罗相似?
  3. 根据4至5节列出以色列人在属灵的事上有什么比外邦人优先(或说有利)的条件?

第九章

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2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3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4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5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本大段特别讲论以色列人(选民)的事,反覆解明有关以色列人的若干难题,因上文使徒提到神的救恩给外邦人与犹太人是没有分别的。外邦人有罪,犹太人也有罪;外邦人因信称义,犹太人也是因信称义。在基督里,犹太与外邦都不在律法之下。我们得胜的秘诀,不是凭肉体的力量守律法,乃是随从生命圣灵的律。这样犹太人从神所得的应许是否落空了呢?因旧约好些应许似乎是特别给犹太人的。使徒保罗就在这几章中,加以解释,总意是要说明:犹太人(按全民族)虽然有种种失败,但到最后,神的应许还是会照着神的旨意而成全的。

一.保罗的伤痛(9:1-3)

1. 他的真心话(9:1)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9:1)

  他所说的话是真心话,是在基督里说的,是良心被圣灵感动而说的。为什么保罗要这样一而再地强调他的话的可信呢?是因为他以下所要作的见证,会叫犹太人感到意外。保罗既是外邦的使徒,他主要的工作是在外邦建立教会,当然他的爱心比较清楚表现于外邦人之中。岂知原来他对自己的同胞(犹太人)竟然有那么伟大的爱心,却没被他的同胞所理解。诚然以保罗属灵之名望,理应没有人会怀疑他说谎话;但对于他从未到过的罗马教会大众来说,难保没有人以为他所说的太夸大一点。保罗要竭力表白他的心意;所以不得不反覆强调他所要说的是真话,是圣灵所能为他作见证的。

  为别人忧伤,有时会有虚伪的表现,为要使对方知道我们如何同情他的遭遇,但这种情形多半发生于别人遭遇苦难或不测的时候。在这里保罗为犹太人的忧伤,全然不是在这种情景之下,故意表示他的同情。他的忧伤,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在神面前看见犹太人拒绝救恩之可悲而有的。那些犹太人,本身可能还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幸,当然更不会想到需要人的同情,这样,保罗根本没有必要为讨好人而作虚伪忧伤之表现了。

2. 他深切的爱(9:2-3)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9:2-3)

  保罗爱同胞,甚至愿意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这句话包括了他爱同胞之广博与深厚。他对所有的同胞,视同骨肉,这是他的爱的广阔。这是彼后一章7节的“爱众人的心”,也就是以神那种爱去爱一切的人。虽然许多同胞是他所未见的,但他对他们有骨肉之亲的感觉;不但爱所有同胞,且爱到一个地步,就是自己与基督分离也是愿意。这是他的爱之深厚。上文八章末段,保罗明说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所以在这里所谓“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只是保罗为爱同胞所表示之意愿,含有假定的意思。如果为救他的同胞,需要使他自己被咒诅的话,他也愿意。

  在圣经中可看见保罗为主之舍弃有三步:

  • A. 为基督看万事如粪土(腓3:7-8)
  • B. 为基督不以性命为念(徒20:24,21:13)
  • C. 为基督就算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也愿意(本节)

  这种爱与旧约中的摩西相似,摩西曾为同胞求赦免,而情愿自己的名字从生命册上涂抹(出32:31-32);虽然事实上没有这种可能,但他的爱心已到达这程度。这里保罗对同胞的爱心,也是爱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因而他要事先一再地表示他所说的是真话:是神所能见证的。

  在罗马教会中显然有不少犹太人(徒28:17-22)。保罗所传的福音无形中把犹太人各种优越的条件勾销,使犹太人以为可夸之处都消失于无形;所以犹太人的基督徒便很容易误会保罗,以为他只看重外邦人而忽略他的同胞;所以保罗在这里特别表白他的心意。他决不是不爱同胞,而且还深爱他们,但不是借着夸耀他们民族的优越,乃是要他们认识基督的救赎,这也是爱同胞的真谛;不是只顾念他们的肉身和今世的虚名,乃是爱他们的灵魂,为了他们的灵魂得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二.以色列的特权(9:4-5)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9:4-5)

  为什么保罗要提起以色列人的若干特权呢?这是要解释他为什么为他的同胞如此伤痛的缘故。以色列人既然有神所给予他们那么多的优越条件,理当比别人更多蒙恩才对,岂知他们竟比外邦人更硬心地拒绝救恩,丢弃了神所打发来的救主;所以保罗为他们格外伤痛。在这里提到他同胞之特殊优越条件计有:

  A. “他们是以色列人”:也就是神的选民,神曾把他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出19:5-6;申7:6,14:2)。

  B. “有儿子的名分”:神曾称以色列为祂的儿子(出4:22),有儿子的名分就是有可承受神所应许的各种福分之权利。

  C. 有神的“荣耀”显在他们之中:从他们出埃及以来,神的荣耀屡次显在他们之中,当会幕立起的时候,神的荣耀充满了会幕(出40章)。

  D. 诸约:神曾与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立约(创17章),又借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出24:1-8,31:12-17;申29:1),后来与大卫立约(撒下7章),这些约都是以色列人独有的;但可惜以色列人竟在这些旧约所预表的最大福音新约之外,“从恩典中坠落了”。

  E. 律法:按诗一百四十七篇19至20节,“律法”是特别赐给以色列人的,是列国所没有的。

  F. 礼仪:指敬拜事奉神的礼仪,也属于律法条例之内。

  G. 应许:旧约中最重要的应许是关系救赎主之来临(创3:15,22:18;加3:16;申18:15;约1:29;徒3:18-26;赛7:14,9:6)。

  H. 列祖:指信心的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他们的祖宗。所以他们都是信心伟人的后代。基督耶稣按肉身说也是从他们而出,这实在是他们的大福分;但他们竟然把基督钉在十字架上,拒绝了神所差来的弥赛亚。可是神的一切措施都是美好的,人的软弱并不能真正破坏祂的计划,倒能成全祂的美意。犹太人的不信也不能破坏神救赎的计划,反倒叫福音广传于外邦;所以保罗在列举犹太人的各种优越条件之后,忽然称颂神说: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