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读哥林多前书可以看到保罗如何处理教会问题。无疑,哥林多教会人才辈出,智慧是哥林多人所追求的,恩赐才干是他们所夸耀的;但是,哥林多教会的问题亦不少!本文就哥林多前书四章18节至五章13节,探讨教会面对淫乱问题及如何执行纪律:
在这段经文之始,保罗坦诚地指出一些哥林多信徒的骄傲(林前4:18);他们自视过高,骄傲自恃,以为保罗不敢前来哥林多,而差派提摩太前来处理哥林多教会的问题。故保罗郑重指出,他必快到哥林多(林前4:19)!同时,保罗提出一个很重要的真理:“然而,主若许我”(林前4:19)。保罗是个谦卑的神仆,听命顺服主;他不会自把自为,却愿意在一切事上顺服主。使徒雅各也曾同样吩咐信徒学习“主若愿意”的功课(雅4:13-16)。
哥林多信徒“自高自大”,连使徒保罗也看不上眼,挑战保罗,以为他不敢前来哥林多。实际上保罗将要前来查究哥林多人凭着什么权柄;显然他们只有说话的口才,并没有生命力和见证力。进一步,保罗指出:“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林前4:20)。这权能是神的话语在人身上和生命里改变的能力!就是除去夸口,除去骄傲自恃,而服在神话语之下。
教会中发生淫乱的事会令人十分震惊。可是哥林多教会竟没有处理发生在他们中间淫乱的问题:就是有人与他自己的继母通奸!这样的事甚至连教外也没有(林前5:1-2)。哥林多教会不但没有处理它,还自高自大,并不哀痛。他们骄傲自恃,连十诫中之第七诫“不可奸淫”也置诸不理!(林前5:3)
保罗对这事深表关注,也关心犯罪的人;但使徒的关注和关心并没有包庇罪恶。他立刻行动,吩咐把这犯罪者“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2)。这行动不是凭着人的权柄,而是凭着主耶稣的名和祂的权能(林前5:4)。为什么要把那个淫乱、与继母通奸的人赶出教会呢?固然这是保障教会的圣洁,因教会不能接纳犯奸淫而不愿悔改的人在教会中继续聚会;使徒进而解释:“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这犯淫乱的人是信徒,而他的继母可能不是信徒,故教会执行纪律,把犯通奸的信徒赶出教会,这是叫撒但败坏这人的肉体—即肉体受罪的惩罚、受苦受害;但这肉体受损害,并不会影响他的灵魂得救—因他始终是属主的人。据哥林多后书记载,这人后来知罪悔改,保罗吩咐教会把他挽回来(林后2:5-8)。
故此,教会要执行纪律,把犯淫乱而不愿悔改者赶出教会。否则,就犯了包容罪恶的罪:“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林前5:6)使徒在此指出哥林多教会的根本问题:他们错以为自己有爱心包容犯淫乱的人;这自夸好像面酵一样,影响全教会跌进错误的自夸里!
保罗进一步提醒信徒的身分:“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旧酵”包括所有未信主前的罪恶,诸如骄傲自恃和淫乱等。所有信徒的身分乃“无酵的面”、“新团”,皆因耶稣基督,逾越节的羔羊,为我们的罪作了祭牲,被杀献祭成就了救赎。既然如此,信徒就要除去恶毒和邪恶;那包庇罪恶而生发的骄傲自恃更是要不得的(林前5:8)。我们应有诚实和忠于真理的心思意念,对于那些犯淫乱而不愿悔改的人,要严正处理。
信徒如何对待教会内外的人,往往是十分复杂的。正如保罗在这段经文提及(林前5:9-10),哥林多城是个拜偶像的都会,城内充满庙宇及庙妓(男妓及妓女),与拜偶像的人行淫,故保罗以此提醒信徒。不过有些哥林多信徒以为保罗吩咐信徒不要与教外所有淫乱的人交往,于是保罗在这段经文加以解释,他的本意乃吩咐信徒不要与那些教内而行淫乱的人交往(林前5:11)。换言之,当信徒面对教外的人,当中有些可能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拜偶像的,就得小心与他们交往,免得受他们不良的影响。但对于教会内的那些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拜偶像的、辱骂的、醉酒的、勒索的,我们不可与这些犯罪的信徒交往,连与他们吃饭也不可!
神将诫命给人类,要求所有人遵守。但惟有属于神的人,神给他们力量和恩典去遵守诫命。若信徒违反这些诫命而犯罪,他们可以悔改而寻求神的赦免。但那些明知故犯、又不悔改的信徒,他们是失德的人,我们不要与他们交往!而且哥林多教会竟然错用了爱心,跟这个与继母通奸的弟兄交往,所以保罗直接提出要将这恶人赶出教会(林前5:12-13)。
教会要执行纪律去审断教会内的肢体。教外的人不是由教会审判的;到了末日审判台前,他们就会受到神公义的判断。教会要处理公然犯罪而不认罪的信徒。主耶稣也曾指导教会有关纪律的处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
金灯台活页刊 第206期 2020.3
作者潘国华牧师退休前为加州主恩基督教会主任牧师,现时定居于多伦多,并在多伦多卫道浸信会中文堂服事主。
插图: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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