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灯台》活页刊



认识“不爱面子”之神

“福音与面子”系列之二

戴永富

 

因为神的愚笨总比人聪明,神的软弱总比人刚强…夸口的,应当靠着主夸口。(林前1:25、31)

  前文讨论了人所敬拜的假神,即人虚假的自我形象或面子(〈我们为何这么爱面子?〉,本刊第232期)。本文要讨论人崇尚面子的后果,以及那位与人截然不同之神:人死爱面子,神却好像“不要面子”而甘愿为人受辱。

  世人这种“自我荣耀其外,偶像崇拜其内”的遮丑机制是在错误的信仰上建立的。在崇拜自我的时候,人把自己理解为宇宙的中心或高于他者的存在。这实际上是个很复杂而非理性的心理防卫机制;我们可以美其名曰自欺。自欺是一个颇为神秘的现象:欺人者都晓得他们所传达的信息是错误的,自欺者却未必如此。自欺者隐约知道自己在欺哄自己,但同时又麻醉自我,说服自己要相信并享受那自己本来不信的欺骗;久而久之,自己就信以为真了(虽不完全如此,因内心总有一定的不安)。这样看来,人自夸,因人在心坎里晓得他在自欺,所以用自夸来说服或欺蒙自己和他人。“当面子或形象是一切的时候,我们会为了获得声誉而牺牲真实性”(DeYoung 2014, 55)。

  人靠面子存在是等于扮演角色而已。我们喜欢做出适合自己环境及需要的自我形象或角色(我是个“理性人”、“虔诚人”等等);这形象很多时候只是我们的一个特点,但我们把这特点当作一个能解释我们的所有存在的形象,这无异于自欺欺人。通过这形象或面子,我们以为我们自身价值取决于我们所做、所成就或所拥有的,以及别人对我们的评价。“我们只能在充满爱的友谊中成长而幸福;但人际中的爱需要人承认并接纳真实的我们,而不是戴着面具或表面上的我们,所以,当我们以虚假的面子遮盖自己的脸,我们已经与他人拉远距离而妨碍亲密的关系”(DeYoung 2014, 52)。靠着面子,我们欺骗了别人也欺骗了自己,因我们叫别人喜欢的不是真正的我们;他们上当受骗,而我们自己其实也没有得到爱,因真实的我们还是被隐藏。但神知道我们的隐秘事,祂有一天会揭开我们的真相(罗2:16)。

  人爱面子,崇拜自己的面子,神化自我;但真神在哪里?人要成为神,但圣经告诉我们,神却成为人。不仅如此,神不同寻常地成为一个被钉于十字架的犹太人。为何如此?

  其一,十字架证明,真神是完全超越我们的理性和想像力,所以祂不会轻易被我们利用(作为遮盖我们软弱的自我的面具)。假如我们召集世上最聪明的思想家和科学家,叫他们以“如果神存在,祂会是怎样的一位神”这题目写文章,没有任何一人可以想到,神居然会成为人而受死于十字架上(Carson 2004, 23)。不管是谁(科学家、文学家、哲学家等等)写这题目,定没人会想到神会如此“愚笨”地介绍自己。神借此打破了所有人的神观,决定性地超越了也克服了人用于遮丑的各样衬托(理性、财富、科学、荣誉等等)。人总是想用自己有限且虚假的自我形象来驯化无限的神,但神为什么要有义务满足人根据自个儿的自我形象构造出来的神观呢?要认识神,必须根据神的条件来认识祂,而这条件就是谦卑。谦卑是愿意放弃自己的神观和错误的自我形象,而愿意接受神的自我启示,哪怕这启示的内容是多么不符合人的标准。当人要向一位名师学习,为了学习成功,尚且要放下自己的成见和高傲而接受老师的指点和开导,更何况是要向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学习呢!

  与此同时,神借着十字架颠覆了人的价值观,倾覆了社会的荣辱观。神用软弱来启示自己的刚强,这显明了弱肉强食的生活方式的破产;社会所推崇的“刚强”本是一种邪恶且虚伪的懦弱。“基督与被羞辱的群体打成一片这主题贯穿着祂的整个生命;从祂那令人羞辱的诞生,到祂在事奉年日中不怕与社会上遭白眼的人群常在一起,直至祂那充满羞辱的死”(McConnell 2015, 183)。神用羞辱来启示自己的荣耀,这表示那不敢面对自己的虚荣而死守面子的人才是不要面子。我们所追求的名望、荣耀、成就都被十字架淡化和相对化了!

  其二,神用看似极端的方式来启示祂自己,因惟有如此祂才能清楚彰显祂的大爱。圣经记载,耶稣受十字架的刑罚;这刑罚是个奇耻大辱:“十字架对犹太人来说是骇人听闻而非常污秽的,因钉于十架上是等于要被脱去衣服且被高高挂起;这样,人的脆弱和极度的痛苦就赤露敞开,遭公众蔑视”(Jewett 1999, 42)。十字架的震撼性所体现出来的是爱的伟大,而惟有爱方能治愈我们心灵上的种种伤口,尤其是我们的羞愧感。我们通过偶像崇拜所争取的面子本来是来自有条件的爱,而有条件的爱并不是真正的爱,乃是让我们重新陷入羞愧和严重自卑的陷阱的假爱。惟有彻底的爱方能全面祛除偶像崇拜所带来的羞愧感。当我们与这么令人震撼的神相见,当我们与伟大得不可想像的爱相遇的时候,我们就不需要给自己找来无用的面具和偶像,却可以安息于神无条件的大爱里。有一位神学家说,我们软弱的人性没有使神抛弃或远离我们,反而是让祂在基督里拥抱那令我们羞愧的人性(McConnell 2015, 185)。甘愿受辱或丧失面子,是大爱的表现:为朋友牺牲自己是大爱,为他人受辱也是大爱。在一些文化中,受辱比受死可怕(“士可杀不可辱”);因此,认识神的爱给我们带来释放和自由。在十架面前,我们的伪装和面具已穿破了,故我们不需要继续撑门面,而可以诚实承认自己的不足并接受神的大爱。

  其三,在承担莫大的凌辱时,耶稣代表我们承担我们的罪的后果,替我们抵罪。“基督在十字架上忍受了我们该受羞辱的猛攻”(McConnell 2015, 185)。神愿意为我们“丢尽祂的面子”,在耶稣里吃尽苦痛和羞辱(即我们爱面子的生活所带来的恶果)。罪人崇拜面子的生活有双重惩罚:与人隔绝,与神隔绝。之所以与人隔绝,因别人不知道我们本来是谁;我们和他人也没有诚实且健康的关系。之所以与神隔绝,因我们也拒绝神,觉得自己的幸福不是来自神,而是来自自己的荣耀;我们也像法利赛人一样,在神面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软弱。若让偶像崇拜的自欺生活继续下去,我们将丧尽脸面,自绝于神和人。与人隔绝,与神隔绝,这就是地狱,而这是耶稣为我们承受的。圣经说,耶稣是在城外受死刑的(来13:12),这表明:向来爱人如己的祂被定为自绝于帝国和民族的罪人。更有甚者,耶稣在十字架上也为人承受了与神隔绝这刑罚(犯罪后的第一亚当和在十字架上的末后亚当都是赤身的),所以祂喊叫“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苦难之所以难当,因受苦的人觉得自己好像被神弃绝;但爱我们的耶稣已为我们承担与神隔绝这最可怕的地狱般痛苦,我们就不再害怕苦难或他人的拒绝了。

  人要变成神,神却变成人。圣经进一步教导我们,人应该怎样正确地变成像神一样;下一篇将会讨论如何通过真人耶稣效法真神(待续)。

参考书目:

  • Carson, Donald A. 2004. The Cross and Christian Ministry. Grand Rapids: Baker.
  • DeYoung, Rebecca. 2014. Vainglory: The Forgotten Vice. Grand Rapids: Eerdmans.
  • Jewett, Paul. 1999. Saint Paul Returns to the Movi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 McConnell. 2015. “From ‘I Have Done Wrong’ to ‘I Am Wrong’: Reconstructing Atonement as A Response to Shame”, in Crisp & Sanders, eds. Locating Atone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作者戴永富博士目前任教于美国创欣神学院。本文的经文录自《圣经新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