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读经讲义



肆 应具备的心志(4:1-6)

  上文使徒已用基督的受苦勉励信徒,但上文所注重的是基督受苦的果效方面,祂受苦的结果,不但为我们成功了救法,并且祂自己也被神升为至高,得着天上地上的权柄。在此仍以基督肉身的受苦劝勉信徒,但其重点在于劝勉信徒效法基督受苦的心志,以胜过罪恶。

一.受苦的心志是拒绝罪恶之兵器(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4:1)

  A. 基督既为我们受苦,我们就当为祂受苦,祂既有受苦的榜样在先,我们就当跟从祂的榜样。为着报恩,我们应当为祂受苦;为着跟随祂的榜样,也当为祂受苦。

  B. 既然基督尚且要在世上受苦,并要以受苦的心志为兵器,何况我们是祂的门徒,岂不应当受苦,又以受苦的心志为兵器么?基督若不要受苦,是很容易的,祂自己说:“你想我不能求父为我差十二营多的天使来么?”但祂并没有这样作。祂虽然可以拒绝那十字架的苦杯,但祂却说:“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这样,我们这些因祂受苦的功效而属于祂的人,岂可例外地不存受苦的心志,而能遵行神的旨意么?

  C. 基督既在“肉身”受过苦,可见祂所受的苦与我们相同,是肉身的苦。所以祂能体恤安慰我们(来2:18,4:15-16)。祂所允许我们遭受的苦难,必然是我们力所能胜的;当我们受试探时,祂总会为我们开一条出路,使我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在肉身受苦亦特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基督既为抵挡罪而受苦到了钉十字架流血的地步,就没有任何人间的痛苦,能使祂失败了。

  D. 受苦的心志,乃是胜过魔鬼各种试探的属灵兵器。魔鬼的各种试探,都多少包含着使我们的肉身有享受或可以不必受苦的成分。若以受苦的心志为兵器,便使魔鬼的诡诈失去效力。许多时候,我们不能胜过苦难的原因,并非我们没有这种力量,而是没有受苦的心志。心志摇动,所受的苦难便倍感难以抵受。

  E. “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断绝”英译作 ceased 即“停止”的意思,原文 pauō 在本书三章10节译作“禁止”,在路八章24节,徒二十一章32节,来十章2节译作“止住”,在徒五章42节,六章13节,十三章10节,二十章31节,弗一章16节,西一章9节译作“住”。

  所以,这句话并非说受苦有除罪的功效,乃是说甘愿在肉身受苦的结果,就使我们与罪停止了交往,使罪的诱惑力量停止作用、在我们身上被禁阻,不能继续下去。

  在肉身受过苦的人,对于罪恶所招致的痛苦会有更深切的认识,并领悟出罪恶乃是各种痛苦的根源;不论因我们自己犯罪而陷于苦境,或因别人犯罪而陷我们于痛苦,都是罪的恶果。

  F. 这句话还有一个意思,就是我们若在肉身方面为着对付罪而受过痛苦,就必更愿意停止与罪来往,并且离罪、恨罪。例如一个信徒偷取别人的东西,后来为所偷的东西向人认罪、赔罪,以致肉身受苦,其结果必使他有更大决心远离偷窃的罪。

  G. 基督在肉身受苦,乃是为我们而受,但祂却宁愿为罪受苦,不为肉身享乐。我们纵然受苦,也是为自己而受;这样我们岂能不存一个心志宁愿受苦也不肯犯罪么?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