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前书读经讲义



贰 信心工作的见证(1:5下-8)

一.使徒所表现的见证(1:5下-6)

“正如你们知道我们在你们那里,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1:5下)

  使徒所表现的见证有三方面:

1. 他们的见证是信徒所知道的(1:5下)

  “正如你们知道…”,他们的生活行事是信徒们所目睹共知的。传道人的生活为人是信徒的眼睛所注目观察的,照样基督徒的生活为人也是许多不信者所留意考验的。使徒和他的同工们不单向帖撒罗尼迦人传道,也让他们看他们怎样为人,怎样按福音的真理行事。正如保罗在林后四章1至2节所说的“我们既然蒙怜悯,受了这职分,就不丧胆;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请注意“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这句话,说明了保罗传道生活中为自己所定下的原则,是叫信徒们从他们的良心中承认他的忠心。例如:他所讲的道是否有权能?他怎能叫许多敬虔的希利尼人和尊贵的妇女归向基督?他的生活是否敬虔无可指责?他的工作是否有充足的信心和圣灵的同工?这些都是帖撒罗尼迦信徒的良心能为他作见证的。

  他曾在腓立比被害受辱,在大战争中把福音传给帖撒罗尼迦信徒,然后他劝勉他们不要被患难所摇动(帖前3:3)。

  他曾爱他们,如同母亲乳养自己的孩子,甚至连性命也愿意给他们(帖前2:7、8);然后,劝勉他们要彼此相爱“如同我们爱你们一样”(帖前3:12,4:9)。

  他曾在他们中间过着圣洁、公义、无可指摘的生活(帖前2:10),然后告诉他们“神的旨意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

  他曾经辛苦劳碌、昼夜作工,传神的福音(帖前2:9),然后吩咐他们要立志作安静人,亲手作工(帖前4:11)。

  他曾忠实地对他们传讲神所托付的福音,从不用谄媚的话,不向人求荣耀(帖前2:4-6),然后叫他们敬重那在他们中间劳苦的人(帖前5:12-13)。

  他曾常常为他们感谢父神(帖前1:2,2:13,3:9),然后告诉他们要凡事谢恩(帖前5:16-18)。

  他曾以等候主的再来作为他生活工作的中心(帖前2:19,3:12-13),然后他劝勉他们要警醒等候主的再来(帖前5:1-9)。

  所以他的工作实在不是在乎言语;这些都是能使帖撒罗尼迦信徒从心底敬服他的。

2. 他们生活行事常为别人的益处(1:5下)

  保罗在帖撒罗尼迦是怎样生活呢?是“为你们的缘故”而生活。保罗曾经教训那些哥林多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许多事不是根本不可做,但为别人的益处,所以我们不做。保罗就是这样为别人的益处而生活。

  为别人的益处而生活比为自己而生活的人生价值倍增。如果我们真认识这一点的话,我们必定会更加谨慎自己的言行。但“为你们的缘故”,绝不是为别人的缘故而装出虚伪的敬虔来;而是为别人的缘故,认真地过着敬虔的生活。许多基督徒父母、师长、主管、教会领袖们,好像误会了“为别人”的真正意义。他们正在自我陶醉,为他们的儿女、学生、家属、会众过着一种高度的虚伪生活,却不是真的敬畏神。结果,他们所留下给他们儿女、学生、家庭、会众的“榜样”只是虚伪的属灵的“榜样”。其实,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是“为别人”,完全是为表扬自己。

3. 他们的榜样成为信徒效法的对象(1:6)

“并且你们在大难之中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领受真道,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1:6)

  “并且”表示本节与上文的关系是连续上文的。“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原文是跟在句首“并且”的后面,是着重句,NASB 也是放在句首,译作 you also became imitators of us and of the Lord,中文新旧库本译作“你们…就成了效法我们也效法主的人”。

  所以帖撒罗尼迦信徒能够在大患难之中,经历了“蒙圣灵所赐的喜乐…”,是效法使徒而效法主的结果。使徒们的见证,成了信徒效法的榜样,叫他们也大胆地踏上使徒所留下的脚踪,为所信的真道勇敢争战,因而也体验到神在苦难中所赐的喜乐。

二.信徒们所表现的见证(1:6-8)

“并且你们在大难之中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领受真道,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1:6)

1. 在受苦中信主(1:6上)

  他们表现的第一样美好见证,就是一信主就为主受大患难,甚至是加入这受患难的行列而信主的;而且他们在大患难中经历到圣灵所赐的喜乐。他们既然是在大患难、大逼迫中信主的,这样他们信主的动机,完全不是为着要在肉身方面得什么好处,而是出于神圣的动机,知道自己是罪人,知道耶稣基督是他们的救主,而甘愿付上一切应付的代价,归信基督。所以他们的信,是建造在很美好的根基上。

2. 经历过圣灵所赐的喜乐(1:6上)

  这里所注重的是指圣灵在患难中所赐的喜乐。这种喜乐跟在平安当中所尝的喜乐不同。按当时帖撒罗尼迦信徒的处境来说,他们既然还在患难之中,那么,所谓“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当然不是指患难的免除,而必然是:(1)患难不能动摇他们的信心,(2)在患难中得胜,(3)在患难中冒死领受真道,(4)在患难中照样把福音传开,(5)在患难中经历了主的同在在主里的平安,因此他们大有喜乐(参约16:20下、33,20:20;徒16:25)。

  圣灵所赐的喜乐究竟怎样美妙,不是单单生活在平安环境中的人所能领略的,只有曾在大患难中生活过的人,才有机会体验。许多最高的人生价值,都不是在平安中得着,而是在大难之中得着的(雅1:2)。正如圣灵在患难中所赐的喜乐,也只能够在患难中尝到。帖撒罗尼迦信徒如果不肯为福音受患难,也必定没有法子因患难尝到这样的喜乐。一艘停舶在海港内的轮船虽然“平安”,但是如果它一直停在海港内总不出海,就完全失去了轮船的功用,也一定不能认识海洋的广阔无垠。照样,一个基督徒如果不肯为福音受患难,也就不能领略神在患难中借着圣灵所赐的喜乐是多么美妙丰富,并且也失去了基督徒的发光功用。

3. 领受真道,效法基督(1:6下)

  “领受真道,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他们为什么会效法使徒和主耶稣?因为领受了使徒所传给他们的真道。他们信主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根基却很稳固,又经得起试炼,因他们有一个受教的心,肯听从使徒的教训,这是他们跟从主的第一步。

  但他们不是只跟从使徒、效法使徒,而是效法使徒“也效法了主”,他们很快就进入第二步的灵程里去。我们从谁领受主的真道,就很容易效法谁,这是一般人的情形。可是的我们该像帖撒罗尼迦信徒,不是单单停在效法人跟从人的地步上,我们更要进一步地效法主、跟从主。虽然神常用祂的仆人或使女叫我们的灵性得着很大的帮助,但神的目的并不是要我们一直效法某一个人,而是要我们效法祂自己、跟随祂自己。帖撒罗尼迦信徒不只效法使徒而已,他们更借着效法使徒而效法了主耶稣。使徒保罗在他们中间时,他们跟使徒一同为福音争战;使徒离开他们之后,他们跟从主的引导,照样为福音争战,甚至在大患难之中显出信爱望美好的见证,成为众教会的榜样。可见他们的确学会了怎样跟从主,是能够自己靠主站立得住的信徒。

4. 成了众教会的榜样(1:7)

“甚至你们作了马其顿和亚该亚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样。”(1:7)

  马其顿和亚该亚是个很大的地区,帖撒罗尼迦教会的见证怎能这么快传遍整个希腊半岛?注意:(1)他们的见证说明了单效法人和“也效法了主”的教会的分别。单单效法人的,只会以别人所作的为榜样;但那些效法主的,却会成为别人效法的榜样。(2)全教会的见证,远比个人的见证更有力量。他们全教会都同心为福音作见证,这种的见证就好像一座城建在山上一样,是不能隐藏的。许多基督徒到今天还不明白什么是教会的见证,什么是全教会传福音。他们多半倚靠一两个传道人,或少数在讲台上有特殊恩赐、个人灵性有特别造诣的人在工作。这种发展教会的方式只造成个人的伟大,就整个教会来说,并不算得是个发光的教会。但若全教会的信徒都有美好见证,这种传福音的方式,就像帖撒罗尼迦教会那样,能叫福音很有力地、迅速地传到远方去。

  本节经文(1:7)很适合说明保罗在上文所说“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是什么意思。这不只是在保罗这一方面,不单用言语传福音,也说明了帖撒罗尼迦教会那方面,也用他们的见证证明了主仆人所传的道。所以,保罗所传的福音,在帖撒罗尼迦是“不独在乎言语”的。

  在此请注意第6节,保罗怎样做了帖撒罗尼迦信徒的榜样,然后帖撒罗尼迦信徒又做了马其顿和亚该亚众教会的榜样。这里的次序是先有保罗留下美好的榜样,后来帖撒罗尼迦教会也留下美好的榜样。我们看见保罗把基督的丰盛生命带给帖撒罗尼迦教会,帖撒罗尼迦教会也把从保罗所得到的生命经历传出去,带到马其顿和亚该亚的众教会去。生命具有自动传播延续的能力,因此生命必然产生同样的生命。

5. 把主的道远远传开(1:8)

“因为主的道从你们那里已经传扬出来,你们向神的信心不但在马其顿和亚该亚,就是在各处,也都传开了;所以不用我们说什么话。”(1:8)

  帖撒罗尼迦教会不过是在那里专心传神的道,并没有传自己。他们只用坚定的信心,持定所信所望的,实行在基督里的爱心,不顾一切的冒着大患难为主作见证,并不为自己。但他们这样一心为主的道的结果,不但主的道传开了,他们那美好的名声和见证,也跟着他们所传的道传扬出去。他们用不着请人替他们宣传,而是很自然地,他们向神的信心和见证就传出去了,不但传到马其顿和亚该亚,“就是在各处也都传开了”。甚至那用福音生了他们,又喜爱他们的保罗,也用不着为他们说什么了。这是神为他们所作的工。当人在那里尽心尽意地叫神得荣耀时,神也会在无言无语之中叫那人得荣耀。神对个人是这样,对教会也是这样,教会只要专心地高举基督,基督也会在人不知不觉之中把那些高举基督的教会显给众教会看。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