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读经讲义



叁 超自然的经历(12章)

读经提示

  1. 三层天是什么地方?“前十四年”是什么时间?保罗为什么在这时才提说他十四年前的经历?
  2. 神加给保罗的刺是什么?有什么作用?保罗三次求这刺离开他,神所给他的答覆是什么?有什么教训?
  3. 本章可见保罗有什么作使徒的凭据?
  4. 从本章下半试比较保罗怎样待哥林多人,哥林多人怎样待保罗?

第十二章

1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2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3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4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5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6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7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8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9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10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11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们强逼的;我本该被你们称许才是。我虽算不了什么,却没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12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13除了我不累着你们这一件事,你们还有什么事不及别的教会呢?这不公之处,求你们饶恕我罢。14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也必不累着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15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么?16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宠你们。17我所差到你们那里去的人,我借着他们一个人占过你们的便宜吗?18我劝了提多到你们那里去,又差那位兄弟与他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事,不同是一个心灵么?不同是一个脚踪么?19你们到如今,还想我们是向你们分诉;我们本是在基督里当神面前说话。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为造就你们。20我怕我再来的时候,见你们不合我所想望的,你们见我也不合你们所想望的;又怕有分争、嫉妒、恼怒、结党、毁谤、谗言、狂傲、混乱的事;21且怕我来的时候,我的神叫我在你们面前惭愧;又因许多人从前犯罪,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事,不肯悔改,我就忧愁。

  前章保罗历数自己为主受苦的经历,证明他一点不在最大的使徒之下。本章还是继续为他使徒的职分辩护。但本章偏重于讲述他从神所得的特殊启示和超自然的经历,是任何别的使徒所没有的。他被提到三层天,听到乐园隐秘的话语。他所领受的启示之大,甚至神要加一根“刺”在他身上,免得他过于自高。全章除了超越自然的经历外,也充满了爱心的劝勉。

一.三层天的启示(12:1-10)

1. 启示与乐园(12:1-4)

  A. 无奈的夸耀(12:1)

“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12:1)

  “自夸”原文 kauchaomai,新旧库本译作“夸耀”(参英文修订本 RV),并非专指为自己夸耀,也可以为某人、某事、某物夸口。这字除了译作“自夸”或“夸口”之外,有时也译作“欢欢喜喜”(罗5:2),“乐”(罗5:11),“夸奖”(林后7:14,9:2),“喜乐”(雅1:9)。这字在新约书信中,以本书用得最多。按英文 KJV 本字译作 glory(夸耀,荣耀)的共十一次【5:12,10:17,11:12、18(2次)、30(2次),12:1、5、6、9】。另外译作 boast(夸口)的共七次(7:14,9:2,10:8、13、15-16,11:16)。

  保罗再次表明他是无奈之中才说出他的经验。本节所说的“自夸”指下文他所讲述的经历,但也可以指十一章所讲的经历。保罗虽然有很丰富的属灵经历,但是他并不喜欢到处讲自己的经历,倒是在不得已的时候才提到他个人的经验。就像十一章下半所讲许多受苦的经历,除了本书以外,我们并没有在别的书信看见保罗提过。本章提到他乐园的经验也是这样,只讲过这一次,以后就没有再提了。

  B. 到过三层天(12:2上)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12:2上)

  这“人”实际上就是指保罗自己。怎么知道这个人就是保罗自己?从下文的话可以看出。“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6节),又在7节说“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保罗不直接用第一人称讲这经历,因他是为了哥林多人的无知,不得已要讲一些属灵的经验给他们知道,所以讲的时候用第三人称的讲法。

  “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当然是指保罗写本书信以前的十四年。在十四年以前保罗已经有被提到第三层天的经验,可是他能够藏在心里十四年之久没有讲出来,也从来没有拿来夸口,以显示他的属灵程度;现在不得已要说的时候,还是用一种比较隐藏的说法。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见,保罗属灵的容量非常的大。

  C. 被提到三层天时的感受(12:2下-3)

“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12:2下-3)

  这两节经文的意思,就是描写保罗当时被提到三层天的感觉。连他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他的身体被提上去呢?还是在灵的境界里面被提上去?所以他说:“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

  “三层天”,代下二章6节曾提到“天和天上的天”,而诗一百四十八篇4节有“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的讲法。与本节保罗的见证合起来,可见圣经以神所在的“天”为第三层天,也就是超越宇宙之上的天物质界以外的境界。

  第一层天就是物质界的宇宙,第二层天,按弗二章2节推想,大概是指撒但现在所住的“空中”。

  D. 听见隐秘的言语(12:4)

“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12:4)

  保罗听见什么隐秘的言语我们不知道,但必然跟他所得的启示有关。下文7节说:“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可以证明他从乐园隐秘的话语中得了启示。保罗在加一章11至17节曾见证,他所传的福音是直接从神的启示而来。这样,他所得的启示,大概跟他所传的福音有关。

  根据本节,可见乐园是在第三层天。主耶稣曾经应许被钉十字架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这样看来,信徒死了就到第三层天的乐园。

2. 保罗的夸口(12:5-6)

“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12:5-6)

  “为这人”,实在就是为着保罗自己。保罗为着尽量隐秘自己,所以用第三者的口吻讲经历。“我要夸口”,为什么要夸口?就是为神给他的这经验夸口,要归荣耀给主的意思。“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保罗仿佛是另外一个人,为那蒙了恩而有这特殊经验的保罗感谢主,但为他自己是没有什么可以夸口的,除了他的软弱以外,没有什么值得说的。

  “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他说的是实话,不像一般人的自夸,常常言过其实。但虽然这样,他还是禁止不说。有十四年之久,他没有提到他被提到乐园的经验,惟恐别人把他看得太高。能这样“恐怕有人把我看得高了”,而禁止自己不说出被提到三层天的经历达十四年之久,这件事本身和被提三层天同样难能可贵。

3. 刺和恩典(12:7-9)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12:7-8)

  加在保罗身上的刺是什么?圣经虽未具体说出,但上下文所给我们的暗示,已经足够让我们领会它的主要意义。在此注意有关这根“刺”,圣经所已经告诉我们的有五点:

  A. 它是一种限制,叫保罗不至过于自高。

  B. 它是加在保罗“肉体上”的(7节)。换言之,是关乎肉身方面的难处。

  C. 它是从撒但而来的攻击,神允许撒但的差役攻击保罗。“差役”原文是单数式的,可能指某一特别跟保罗作对的假使徒,也可以指某种疾病或困难。

  D. 它是神加在人身上的,不是因人自取或犯罪而有的。

  E. 保罗曾三次求神叫这刺离开他,却未蒙应允。

  一般人的推测认为这刺很可能指保罗身上的某种顽疾。按加四章14、15节,六章11节,加拉太人曾愿把眼睛剜出来给保罗,而保罗的字又要写得很大,似乎暗示他眼睛不好,但这只是推测而已,不能作实。

  照这两节经文显示“刺”跟“十字架”有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圣经提到背十字架时注重人的自愿选择。基督被钉十字架,就是祂自己情愿的(约10:18)。但“刺”却是神加在人身上,纵使求神拿去也不一定蒙应允的。

“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12:9)

  注意本节首句“祂对我说”,表示下句是神对保罗那三次祈求所给的答覆。这答覆不是应许把“刺”拿掉,而是宣告祂的恩典是够用的。这样的宣告告诉我们三项要训:

  A. 不要一直注意“刺”是否拿开,要注目在祂的恩典随时都够用的事实上。

  B. 祂的恩典既然随时够用,“刺”是否拿去都不要紧了。“够用”直接跟“刺”比较来说,祂的恩典足够我们胜过“刺”所带来的难处或痛苦。

  C. “刺”是否存在既然不要紧,祂为什么还要加那根“刺”呢?要祂的仆人从经历中认识自己的软弱,又从软弱中认识祂的能力,终于学会了不为“刺”的存在忧虑,只靠基督的能力的覆庇。这就是神加刺在祂仆人身上的目的。

4. 小结(12:10)

“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12:10)

  本节上半节的“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就是9节“软弱”的解释。上节保罗说他“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他的软弱是什么?就是“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

  本节下半:“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应与上节的末句“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对照。怎么会“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呢?因为什么时候软弱,就在什么时候更专心倚靠基督的恩典,让基督的能力覆庇他。就在基督的能力覆庇他的时候,他就刚强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