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后书读经讲义



六.劝告犯错的人要像劝弟兄(3:14-15)

“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3:14)

  “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跟上文“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帖后3:6)略有不同。上文6节注重的是使徒在帖撒罗尼迦时所教导他们的,本节则注重本书信中所吩咐的。而本书信关乎信徒要遵守纪律方面的教训,主要都在本章6至15节之内。上文多半是称许、鼓励、安慰的话。所以“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实际上还是注重三章6至15节的吩咐。但怎样劝戒这些不听从这信上的话的人呢?使徒在此所提的有两方面:

1. 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3:14)

  “记下他”原文 sēmeioō,就是记下或予以特别注意的意思。帖撒罗尼迦虽然是成立不久的教会,可是教会对不守规矩的信徒,还是有相当权威。对犯错的人予以记名,从这些小地方可见使徒保罗在一开始建立教会时,就有一定的法则处理教会问题,不但把救恩的基本要道教训信徒,也给那些治理教会的人一些法则。

  “交往”原文 sunanamignumi,原意是混在一起。新约只用过三次,另两次是用在林前五章9、11节,译作“相交”,参 A&G 新约希英字汇)。不和他交往的意思不像林前五章2、13节的“赶出去”arthē(i) 那么严重。大概就是停止让他们一起吃饭(也可能包括停止圣餐),或类似的纪律行动。

  “叫他自觉羞愧”这是相当重要的一句话,表示:

  A. 那受处罚的人确是弟兄:按使徒的估计,那人对自己因错失而受罚会感觉羞愧,不是迁怒别人,甚至起来反对教会的负责人。

  B. 初期教会虽然在真理知识上可能还比不上今天许多老教会,却在属灵方面具有相当大的威信。有分在教会中,是一项尊荣;虽然教会受外人攻击,但在信徒心中还是有相当尊贵的地位,所以受教会处分的人会“自觉羞愧”。当然使徒这样指导他们处理不守规矩的人,目的是要他们回转。“叫他自觉羞愧”就是可以叫他回转的方法。

  今天教会的情形却不大相同。如果有人受“狮子会”处罚,会深觉羞愧,想法子补救。但如果有人受教会领袖轻微的警告,可能要大力反击,跟教会领袖作对,根本就不会自觉羞愧。教会在信徒心中已经失去“尊贵”的价值观念,甚至比不上一般社团。

2. 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3:15)

“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3:15)

  本节补充证明这一段所提到那些不守规矩、好管闲事的人是“弟兄”不是假信徒。把他们记名,不和他们“交往”的目的是要他们回转,不是要伤害他们。

  我们很容易用太过苛刻和敌视的态度对待犯过失的人。所以使徒提醒帖撒罗尼迦人,不要把那些叫教会名声受亏损,或在生活上有某些失败的人当作仇敌,倒要“劝他如弟兄”。这样就显明教会执行纪律行动的目的是出于好意。

  信徒受了教会的处罪或警告之后,竟变成跟教会对立的人,这固然多半因为受处罚的人灵性幼稚,但也可能因为教会大众对受处罚的人态度错误,以致那原本就要跌倒的人,无法再起来。

  “要劝他如弟兄”,补充上节“不和他交往”的意思。说明了上句的“不和他交往”只是某些限度的不交往,不是全面“绝交”,不然怎么“劝他如弟兄”?所以本讲义认为上文的“不交往”,是指不再让他吃闲饭,不让他再有机会说长道短,不给他机会管人闲事等。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