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后书读经讲义



贰 受审经过略况(4:14-18)

一.亚历山大的陷害(4:14-15)

“铜匠亚历山大多多的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报应他。你也要防备他,因为他极力敌挡了我们的话。”(4:14-15)

  这里所说的亚历山大,大概就是前书一章20节所说的那个亚历山大。他是个铜匠,为什么他要多多的害保罗,这里没有明说。保罗在以弗所传福音的时候,有个铜匠底米丢也挑唆众人反对保罗,很显然地,他反对保罗是因保罗所传的福音使他的手艺生意受到影响。当时的铜匠也和银匠一样,制造神龛神像是他们主要生意之一。保罗传福音所到的地方,许多人悔改,不拜偶像,影响他们的生意;所以这些铜匠银匠当然是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陷害保罗。大概保罗这次坐监就是因铜匠亚历山大的诬告,以致被捉拿。这里说“亚历山大多多的害我”,这样看来,不单是控告保罗,把他捉拿到罗马来;可能还诬告他若干可怕的罪名。

  “你也要防备他”,保罗提醒提摩太未来之前,就要防备铜匠亚历山大;这样看来,提摩太到罗马并非没有危险,亚历山大既然可以诬告保罗,当然也可以诬告他的助手提摩太。

  “因为他极力敌挡了我们的话”。由这话可见亚历山大陷害保罗是因为他所传的福音的缘故。

二.初次申诉情形(4:16)

“我初次申诉,没有人前来帮助,竟都离弃我;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4:16)

  “初次申诉”大概是指保罗初次在法庭上和亚历山大对质。在法庭初次开审的时候,保罗需要人替他作见证,证明他是传福音的,并不是想要造反、背叛罗马政府闹革命的人;但竟然“没有人前来帮助”。这话是指保罗身边的同工,如路加等、还是其他人呢?所谓“没有人前来帮助”,是指那些法庭认为有资格,可以为保罗作见证的人。显然这样的人,不会是那些和保罗亲近的同工,像路加那样的人物。既然上文第11节说“独有路加在我这里”,当然路加可以帮助他;但是那些被政府信任,可以出来为保罗作见证的人,竟然都离弃了保罗,恐怕自己受牵连,不敢出来为他作见证。

  “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照旧约的律法来说,如果你是见证人而不作见证是有罪的。利五章1节: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要担当他的罪孽。见人发誓而不作见证,尚且要担当他的罪孽;那么明明知道一个人无罪而不肯出来替他作见证,这在神面前也是有罪的。保罗说:“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他希望那些不肯为他作见证的人得到神的赦免,并体念他们的软弱。

  如果应当帮助主的仆人作见证,使他能洗脱罪名而不肯帮助,尚且有罪;何况那些因恐怕受牵连而帮助敌人陷害主仆的人呢?当然他们是更加有罪了。

三.见证主的同在(4:17-18)

“唯有主站在我旁边,加给我力量,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叫外邦人都听见;我也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祂的天国。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永远远。阿们。”(4:17-18)

  “唯有主站在我旁边”,在保罗的传道经验中,“有主亲自站他旁边”的经验不只一次,当他在耶路撒冷,被公会的人控告的时候,“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罢,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23:11)。另一次,保罗在罗马的路上,他的船遇到风浪;就在当晚,神差遣使者站在保罗旁边,并应许他必站在该撒面前(徒27:23-24)。当保罗快要殉道之前,虽然他有许多同工,有的是怕受连累而离开,有的是为着工作的需要被打发而离开;但是,主是永远不变的,在众人都离开他,没有人帮助的时候,唯有主站在他旁边,这就是他的力量了。主站在保罗旁边,不会空空地站着,下句说“加给我力量”;主与我们同在,必有恩惠和力量赐给我们。

  “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叫外邦人都听见”,这话大概是指保罗受审问的时候,有机会为福音作见证。他虽已在外邦地方传福音,但却还没有当着罗马君王大臣的面向他们传福音。他在第一次坐监时,已使御营全军听见福音,可是到底还是下层阶级的士兵;并不是政府里面的大官。在此大概是指着那些较有尊贵地位的罗马大臣和君王,保罗受诬告的原因,可能因为他常常传讲耶稣基督是万王之王。当他在帖撒罗尼迦传福音受逼迫的时候,那些搅动当地的犹太人,说保罗违背该撒的命令,传另有一个王耶稣(徒17:7)。保罗传福音的时候,不只是传耶稣基督是复活的救主,也传祂是再来的王。正如他在本书二章12节所说的:“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可见保罗在传福音的时候,也常讲耶稣作王的真理。当时王的称呼只可用于罗马君王的身上,他们认为只有罗马的国王才是王;所以那些控告保罗的人就有很好的机会,说他所传的福音是要背叛罗马政府的。保罗并不因为惧怕人的控告,而停止所传的福音,反倒面对着那些审判他的人,把福音“尽都传明”。他的受审问正是个难得的机会,使罗马宫庭中的大人物也都能听到福音。

  “我也从狮子口里救出来”。按当时犯罪的人若被定死罪,就被放在戏院里任凭狮子把他吃掉。保罗这话不会是指着被放在狮子坑里面再被救出来;按这里所说的,似乎是他仍在申诉中,尚未被定罪时的情景。而且这里的“狮子”,原文是单数式,不会是戏院里面的狮子,因为那一定是不止一只的。所以这“狮子”是用来形容那些敌挡他的人,好像狮子那样残暴可怕;虽然如此,他却从这些人的手中被救出来了。这初次受审的情形虽然非常恶劣,但是他并没有在那时就被定死罪;可见虽然是到了非常紧急,靠近殉道的时候,但是还不到神许可祂仆人应该死的时候,主还是要救他脱离一切患难的。

  “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这诸般的凶恶,可能指着保罗为主殉道前所遭遇的各种凶恶,如不合理的刑罚或恐吓。保罗深信主的拯救,虽然上文说到他自己知道要为主殉道;但他仍相信那一切他不应该遭受的“凶恶”,主一定会拯救他的。为着要忠心作见证,直到生命的最终点,主还是要拯救他脱离诸般的凶恶,让他作完所应作的见证。

  另一方面,这“凶恶”也不一定指他所遭遇的危险,可能指着他自己在心思上所遭遇的试探;正如主耶稣教门徒祷告的时候:“救我们脱离凶恶”。凶恶原文 ponērou 和太六章13节的“凶恶”原文同字。如果这样解释,保罗在此是说,主一定救他脱离当时所受的试探,即魔鬼在他心中诱使他变节的危险。虽然他目前所受的试炼非常严重,所受的苦也可能过重,但他深信自己必定不致否认主而失败跌倒,因为主必定救他脱离凶恶。

  “也必救我进祂的天国”。这是最根本的拯救。世界虽然充满各样的强暴、凶恶,但是神要把祂的忠仆接到祂的国度里。主耶稣是我们在孤单中最好的朋友,软弱时的力量,作见证时的胆量和口才,危险当中的拯救,也是我们走完今世路程时,要带我们进入天国的主。

  “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这样的一位救主,我们实在应该从心灵深处发出这样的称颂;从经验当中体验保罗经验的,在心灵中与保罗同说阿们。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