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读经讲义



五.是学了顺从的大祭司(5:7-10)

“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5:7)

  这节的“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为全节最难解的一句,可有几种不同的解释:

  1. 这句话是指主求神使祂从死里复活的意思

  因“免死”原文的“免”字(ek)是自内出外的意思。可作出于、由、自、以、因…等解释。主上十字架就是入死,复活就是出死,并且诗六十九篇15节:“求你不容大水漫过我,不容深渊吞灭我,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也暗示主曾这样地祷告过。

  2. 这句话是指主在十字架上的祷告

  祂在十字架上曾为钉祂的人求赦罪,又曾大声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又在断气前祷告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这些祷告的话既能被十字架下的众人所听见,自然都是大声、悲惨、而恳切的祷告了。由于祂这样的虔诚,祂的祷告都蒙了应允。注意:这里虽然说:“祂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但这句话只形容祂所恳求的神是怎样的神,乃是有能力能救祂免死的神,却不是形容祂祷告的内容是求“免死”。但祂在身体已临死刑的痛苦时,向那能救祂免死的神所求的,却是关于别人得赦罪的事,祂自己却是甘愿为人担当罪刑。所以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

  3. 这句话是指主在客西马尼园,求神救祂脱离忧伤至死的痛苦而说

  因在福音书中主除了客西马尼园的经历以外,在他处实未有像这里所说的那样大声、哀哭、流泪、恳切求“免死”之祷告。原文“免死”虽有“出死”之意,但“出死”与“免死”的意义其实相同。人遇死险而免死,也就是出死了。但是这里的“免死”不会指主复活说的,因主早已知道自己第三天复活(太16:21-23,17:9、22-23,20:17-19),决不至怀疑神不会使祂复活,以致如此恳切向神祈求。

  4. 这句话应指主求神免祂被神弃绝之“死”说的

  基督从未因十字架之苦难退缩过。从祂开始传道到客西马尼园祷告之前,从未因十字架之苦难畏惧,且有许多机会逃避。祂所求的免死应指祂将因背负人的罪而被神弃绝,又被死拘禁之苦。这是神子基督独有的苦难,人间无人能体会的。

“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5:8)

  祂本是神的儿子,从来没有不顺从,也不须要学习顺从,祂要学习顺从是不合理的;但祂却为我们站在律法的地位上,学了顺从。既然神的儿子来做人也不能例外不学习顺从神的旨意,现今的信徒岂能例外?

  “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这意思不是说祂若未经历苦难就不会顺从,乃是说因祂所受的苦难就显明祂的顺从了。这里所说的苦难,是指主为我们所受的各种苦难,特别是十字架上的苦难,这些苦难都不是祂所应受的,神却要祂为我们受了;祂既接受了神所给祂原非祂应受的苦难,就显出祂是学会顺从了。这也使我们看见,什么是学习顺从,就是接受神一切所要我们受的,常常拣选神的旨意,不与神理论。

“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并蒙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称祂为大祭司。”(5:9-10)

  这里的“完全”不是指祂人性或神性方面的完全,因为无论按神性或人性各方面而论,祂本来就是完全的;这里的“完全”乃是特别指祂救赎工作的完全而说的,因祂既受死而复活就得以成为我们完全的救主和完全的大祭司;既为我们的罪付了完全的代价,就成为凡顺从祂的人永远得救的根源。

  “凡顺从祂的人”,就是凡不拒绝而顺从祂救赎之功劳,接受所传给他们的福音之人。

  “根源”原文 aitios,原意是形容促成某事之因素(是形容词),但 W. E. Vine 认为此字很难将原意完全准确译出,此字除译作“根源”外尚可作“著者”、“原始者”、“创始者”等,KJV 此字译作 author。按杨氏经文汇编,全新约仅此一处用这字。所以“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意思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说基督“既得以完全”(成为我们完全的大祭司),就是我们可永远得救的根本原因。但另一方面,基督也同时是“永远得救”之创始人。“永远得救”不但是因基督而获致,也是由基督所成功,正如一本书是完全由作者所写成,“书”的本身并不能参与任何工作一样。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