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三.敬拜假神(1:21-23)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1:21-23)

1. 没有把应得的荣耀归给神(1:21)

  拜偶像的第一样罪是未将荣耀归给神。罪的意思不只是道德的败坏,而且是信仰上的错误。就如一个人违犯国家律法固然是罪,但若根本否认国家的元首和政府的权力,不把他当作元首,这当然比一般犯法的罪更大了。

2. 将荣耀归偶像(1:22-23)

  拜偶像的第二样罪是将荣耀归给假神,就如人民否认其合法政府的权力,反而承认非法的政治权力,当然是有罪了。人会将荣耀归给偶像是因为:

  A. “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其实偶像的产生,就是人类思念变为虚妄与无知的结果,既不肯放弃罪恶,又想得着福佑,于是为自己制造出可以安慰自己,听凭自己主使的偶像来。所以偶像实为虚妄意念之产物。

  B. “自以为聪明,反成了愚拙”:人会将荣耀归给偶像的另一个原因是自以为聪明。以为神既然是看不见的,便凭自己的构想,造出一些看得见的偶像,代表那看不见的神,可以更容易敬拜神;结果,反而把那非受造且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成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本节可见我们不当为神制造任何用来代表祂的偶像。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