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律法与信徒的关系(7:1-6)
读经提示
- 本段中的“律法”、“女人”、“别人”是谁?
- 第5节“因律法而生的恶欲”这句话怎样解释?什么是按心灵新样的事奉?
第七章
1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么?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3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6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本书给我们看见四种人:
A.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他们没有神或不敬拜真神,他们虽然没有律法,不按律法受审判,却有神所赐给他们的良心,神要按他们是非之心审判他们。
B. 有律法却没有生命的犹太人。他们误解了神赐律法的目的,不是叫人靠守律法得救,乃是要显明人的罪,叫人靠基督的恩典得救。他们拘守律法,反而弃绝了神所打发来的救赎主,结果,他们虽有律法却没有信心领受生命。
C. 有了生命却不知道继续靠恩典,想凭守律法达到完全的人。他们像一个已经自由的人,却甘心去作律法的奴仆,不会享受神恩典中的自由与福乐。
D. 靠恩典放纵私欲的人。他们以为既然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行为,既然不在律法下,乃在恩典下,便可以放纵私欲了。其实他们完全误解恩典的意义。“恩典”使我们从罪里得释放,却把我们放在爱的律法底下,它虽然叫我们不再作不义的器具,却叫我们将自己献上作“顺命的奴仆”。
保罗在此所注重的是末后两种人,向他们解明信徒如何不在律法下,及如何在恩典下生活;所以本段可以说是六章14节详细注解,说明律法与信徒的关系,但六章所讲解的是六章14节的上半:“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本段所讲解的,是六章14节的下半:“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第六章说明我们已经从罪里得释放,本段说明我们已经从律法下得释放。从罪里得释放,是我们得救的经历,但这还不够讨神喜悦,因我们可能仍在肉体的捆绑里,还得认识肉体的软弱,知道我们不但不在律法下,且在恩典下,才晓得如何不靠肉体而专一信靠神来讨祂喜悦。
一.女人与丈夫的例解(7:1)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么?”(7:1)
律法对于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是不再追究的,无论他活着的时候犯了多少罪,死了,他的案件就了结了。神的律法对信徒的关系也是如此,虽然律法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但信徒既然在基督里“死了”,律法就不能向他有任何要求。
本书第三章曾提到律法,但第三章所讲的“律法”,是为没有信主的人讲的,主要用意是要阐明人不能靠律法称义得救。
本章所讲的“律法”却是针对信徒讲的,我们不但不能靠律法称义,而且不能靠律法得神喜悦。这是第七章的主要信息。许多信徒以为没有信主之前,我们不能靠律法称义,但信主之后,我们就得靠律法讨神喜悦;保罗在这里证明,我们怎样不能靠律法称义,也同样不能靠律法讨神喜悦。
二.女人与丈夫的比谕(7:2-3)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7:2-3)
在这比喻中的“女人”指信徒,“丈夫”指律法。我们仿佛是一个女人,嫁给一个有许多要求又很苛刻的丈夫,我们无法使他满意,却不能归别人,因我们是受丈夫的律法约束(意即按律法仍受着向丈夫有应尽之义务和责任的约束)。“别人”在此指基督(参7:4),祂是很宽厚仁慈的,但当我们的丈夫—律法—还活着时,我们断不能归给“别人”,要是我们想归给别人(基督),有什么办法呢?只有两个办法,一是“丈夫”死,二是“女人”(我们)死。但律法这丈夫是不会死的,我们要脱离律法归给基督,就只有一个办法,这办法就是“女人”(我们)死。我们在基督里死了,律法对我们不能再有任何要求了。这样,我们不在律法下,而在恩典下,不必对律法尽义务而专归于基督,就没有任何不合理之处了。
注意:本小段中的“丈夫”不是指旧人,而是指律法,由于上文曾提到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死,所以我们很容易把丈夫意会作“旧人”,但在此使徒是以基督与律法相比,不是以旧人与基督相比,若注意4与6节的话便更清楚。
“…你们…死了”,4节不是说“丈夫”死,是“你们”死。NASB 译作…you also were made to die to the law through the body of Christ, that you might be joined to another;Living Bible 译作 but you “died”, as it were, with Christ on the cross; and since you are “died”, you are no longer “married to the law”…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罗7:6)。注意我们脱离了谁?脱离了“律法”,我们的丈夫。我们怎样脱离?不是丈夫(律法)死了,而是“我们”死了。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死—“借着基督的身体死了”,就脱离了律法这个丈夫而归于基督。
三.两种果子(7:4-5)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7:4)
4至5两节有两种果子:一是因归属“那从死里复活的”而结的果子,一是“恶欲”在肢体中发动而结的果子。两种果子,表明有两种不同的生命。
注意本节的层次:怎能结果子归神?要先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基督);怎能归于基督?要先在律法上死了;怎能在律法上死了?不是我们自己死,也不是律法死,是借着道成肉身之主耶稣的身体之死,包括了我们在内,于是我们在律法上也死了。全节最重要的一点是:归律法或归基督,只能归属其中之一,绝不能既归基督又在律法下,也不能既靠律法又归基督。就如一个女人不能有两个丈夫,她只能属于一个丈夫。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7:5)
“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其实是指恶欲因律法而显明出来。律法禁止各种情欲的事,但当我们还属肉体,还未得救的时候,无力胜过各种邪情恶欲,反倒因律法的禁止,更显明我们的恶欲在肢体中发动,证明我们是应当被定罪的,是趋向死亡的。
“因律法而生的恶欲”,也有恶欲因律法反而被挑动起来的意思。比如:客厅中陈设着一个贵重的花瓶,自从孩子们的母亲吩咐他们不许打破那花瓶之后,孩子反而一直想去摸那花瓶,终于把花瓶打破了。不是母亲的吩咐把花瓶打破了,乃是孩子们的好奇心把花瓶打破了,但孩子们的好奇心却是因母亲的吩咐而挑动起来的。我们里面也有各种的恶欲,本来就是爱犯罪的,但律法既然没有给人胜过恶欲的能力,那么律法的吩咐,反而使人里面的恶欲被触动起来,要试着去冒犯,所以保罗说“因律法而生的恶欲”。
四.新样的事奉(7: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7:6)
既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也就是说,我们已无须再顾虑到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了,因现今我们已经脱离了律法,不再按律法所定立的各种规条、仪文、字句和各种属外表的法则来事奉主了。我们现今是按心灵的新样来事奉主,不是按仪文的旧样了。我们不是努力地想尽量做到律法字句所要求的那种事奉,乃是存着诚实的心,顺从圣灵所要求我们各人应有的敬虔生活,是实际的、活的,常存感恩和爱主的心的事奉,那就是心灵的新样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