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四.对众人(12:14-21)

1. 只要祝福(12:14)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12:14)

  使徒的教训与主相同(太5:44),注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这带着命令的语气,似乎说不管什么理由及什么方式的逼害,总得祝福,不可咒诅。但这只是指仇敌对我们个人的恶待,或人身攻击而说的,并不包括对福音工作之阻挡,如使徒保罗责备以吕马(徒13:6-12)。

2. 同情苦乐(12:15)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12:15)

  我们怎能与人同乐同哀?就是把别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通常我们比较容易同情悲哀的人,对快乐的人较为疏忽。但圣经的教训,却要我们不但同情悲哀的人,也要同情喜乐的人。我们不是要照自己的喜欢运用我们的情感,乃是为神国的扩展而运用我们的情感,不论是与人“同乐”或“同哭”都是为着叫人得着福音的好处。

  这话对信徒彼此间的关系来说,就是把林前十二章26节的教训活出来:“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当我们把别的肢体的增益和损害,看作就是自己的增益和损害时,就很自然地与弟兄同乐同哭了。

3. 同心谦卑(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12:16)

  不同心的主要原因常是各人自高自大,自以为聪明。人与人相处在一起时,很自然地会比较出优劣、智愚的分别,而比较优与智的人常常轻视不如自己的人,所以把任何两个人放在一起,常常发生不同心的情形。使徒在此教训我们要彼此同心的秘诀是,比较优、智、强的一方要俯就卑微,不要自以为聪明,要体恤扶助较弱的一方;因为神也是这样对待我们(参赛57:15),否则还有谁可以蒙恩?惟有这样对待比自己软弱的人,才能得着人,与人同心。

  “不要志气高大”志气高大与志气远大,大不相同。前者傲气凌人,自高自大,却不一定有高尚的心志;后者虽有远大的心胸和眼光,却不一定骄傲。反之,倒可能虚怀若谷,心胸宽广。

4. 小心行善(12: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12:17)

  众人以为美的事,也就是人人公认为好的事,做这样的事比较做那些被多数人反对的事,更容易因不小心而给魔鬼留地步;因为所作的若有人反对,必然小心翼翼,不敢给人把柄;但所作的,若是人人都认为是好的事,就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戒惧战兢的态度,反而失败。所以使徒提醒我们说:“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5. 追求和睦(12:18-19)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12:18-19)

  “若是能行…”,似乎留下一些余地,在某种情形下,宁可得罪人,牺牲和睦,仍须坚持立场;否则就应当尽力与人和睦。这大概是暗指为坚持真理,与罪恶战争而不被人所谅解时,只好维持真理的见证,牺牲和睦而说的。除此之外,我们应当与众人和睦。

  “尽力”表示追求与众人和睦,是要付代价的,要肯迁就别人,肯吃亏。这必须要先有信心,相信神的公义才能实行;所以下文使徒劝信徒“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伸冤在主。这19节的话,证明了若是关乎个人的冤屈和亏损,总要尽力保持与众人和睦,忍受苦楚。

6. 爱敌胜恶(12:20-21)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12:20-21)

  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渴了就给他喝,就是要善待仇敌,爱他们像平常的人一样。不要因他是你的仇敌,便在心灵上格外憎厌他们,存着偏见与他们为难。虽然仇敌用敌对的态度对待你,你却要对他们像你所爱的人那样,顾念他们的需要。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意思是:这样就使你的仇敌为他对你的态度而自觉羞愧难当了。反之,若不因此羞愧,也必使他们更难推卸他们的恶行了。

  “你不可为恶所胜”,意即不可因别人行恶,我们也以恶报恶,别人虽然以恶待我,我却仍以善对待他,如上文所说“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这就是不为恶所胜,反而以善胜恶的意思。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