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读经讲义



伍 保罗心志的表白(15:14-33)

读经提示

  1. 保罗还未到过罗马,为什么他能那么放胆地写信教训罗马信徒,仿佛是颇亲热的朋友?
  2. 新约教会有“福音的祭司”吗?16节的话可作为教会可以有类似祭司制度的根据吗?
  3. 保罗为什么立志要作开荒布道?他这样作有什么根据?他是否轻忽牧养栽培的工作?
  4. 保罗到过士班雅吗?
  5. 他在传道的工作上所表现的心志有什么地方可作我们的榜样?
  6. 信徒奉献的钱,只可用于本教会吗?为什么保罗说外邦信徒为耶路撒冷信徒的乐捐是还“债”?
  7. 保罗凭什么理由请求信徒代祷?他所请求代祷的事有几项?

第十五章

14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15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神所给我的恩典,16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17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18除了基督借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祂借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19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21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祂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22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23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24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25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26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27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28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往士班雅去。29我也晓得去的时候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30弟兄们,我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31叫我脱离在犹太不顺从的人;也叫我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32并叫我顺着神的旨意,欢欢喜喜的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同得安息。33愿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一.开荒布道的心志(15:14-21)

1. 对罗马信徒的信心(15:14-15)

“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神所给我的恩典,”(15:14-15)

  使徒保罗未到过罗马,罗马教会不是他所设立的。这样罗马教会的信徒跟保罗的关系,当然不如保罗自己所设立的教会那么深厚了;但保罗为什么能放胆地写信教导劝戒他们?这两节解释了他所以能如此放胆写信给他们的原因有二:

  A. 因罗马信徒灵性已有相当基础:

   a. 他们是“满有良善”:指他们心地的驯良,不会对保罗存着坏心眼,像哥林多教会那样。他们已经能够领略在基督里原是一体的真理,而接受保罗的劝告。

   b. “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他们在真理方面,保罗看为已经有相当程度,通达明理,有能力领会保罗所讲的。

   c. “也能彼此劝戒”:他们彼此之间已能接受别人的忠告,已有彼此劝戒的生活;这样,对使徒的劝戒,当然更乐于接受了。他们在信仰生活上既然有这样的根基,保罗就放胆写信给他们了。

  B. 因保罗是受托为外邦人作使徒的:

  另一个原因使保罗可以放胆写信给罗马教会的,是因为保罗本身从主所领受之职分,是作外邦人的使徒。

  保罗说他写信给罗马信徒,要提醒他们,是由于神所给他的恩典,这“恩典”就是主立他作外邦人的使徒(加2:7-9)。而罗马信徒既是外邦的教会,保罗按他从神所领受的职分来说,也有责任教导罗马信徒。

2. 作外邦使徒的见证(15:16-19)

“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15:16)

  保罗在此以旧约祭司的职分,象征他自己做了新约福音使者的职分。所谓“福音的祭司”,显然是借用旧约祭司的名称,来说明他属灵工作的性质(新约教会并没有真正的祭司职分,只有属灵职事之祭司)。旧约的祭司怎样在坛上献上祭物,保罗也类似那些祭司那样,把他在外邦中传福音所引领归主的人,当作“祭物”献上给神。他所传的福音,使外邦人因信领受圣灵而成为“圣洁可蒙悦纳的”。

“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15:17)

  所谓“神的事”就是上文所说,传福音使外邦人得救的事。为什么保罗说他是“有可夸的”呢?注意:保罗是说“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下文就继续解明他有可夸的原因。

“除了基督借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祂借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15:18)

  保罗所夸的,实在就是基督;因他所作的是基督借着他作的。他只不过是一样工具,基督才是真正作工的那一位。在这里提到主借他作的事,有三方面:

  A. 在保罗方面:借着他的言语作为(指工作),引领外邦人顺服主归信主。

  B. 在神方面:“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印证保罗所作的工作。

  C. 在圣灵方面:“圣灵在那些外邦人心中作工,使保罗所见证的言语、神所行的神迹发生效果,叫人受感动。

“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15:19)

  “以利哩古”就是现今的南斯拉夫(Yugoslavia)。提后四章10节保罗曾差遣提多到挞马太去,挞马太(Dalmati)就是南斯拉夫的西南部,靠近亚得里亚海(Adriatic Sea)。

3. 如何立志作开荒工作(15:20-21)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祂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15:20-21)

  “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去传福音”,就是不在已经有人建立了教会的地方传福音。保罗立志要到从来没有人传过福音的地方去传。注意:(1)使徒保罗并不否认教会建立之后,培养工作的重要性。他乃是按自己所受的托付来说。主在他心中所运行感动的,是要他立志作开荒工作。事实上保罗也常在建立了教会之后,再回去坚固那些新建立的教会(徒14:21-22,15:36,16:1-4,18:23)。又常打发他的助手去访问、安慰、造就他所建立的教会(林前4:17;弗6:21-22;腓2:19-25;西4:7;帖前3:2;提前1:3;提后4:10-13;多1:5)。(2)本节重点其实是在“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不占取别人现成的工作效果,而不是绝对不在有教会的地方传福音,因罗马就是已经有教会的地方。保罗在本书一章13至15节明说他想在罗马得些果子,情愿尽力将福音传给他们。后来保罗以囚犯身分到了罗马,果然尽力传福音(徒28:23-29;腓1:12-13),但注意他不是另立自己的教会,而是把成果归给在本地的教会。

“就如经上所记,未曾闻知祂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15:21)

  本节引自赛五十二章15节,以说明他这样立志向未传过福音的地方去传福音是合乎神要使福音广传的旨意的。本书多次引用旧约的圣经,表明使徒是依据圣经的精义确立他的言论、工作、和人生观的。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