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哥林多前书,我们会发现哥林多教会的肢体,在婚姻的事上发生过问题。今日弟兄姊妹面对极开放的性观念,不免也同样有婚姻的问题,甚至比他们更复杂。真是盼望本文对今天的肢体有所帮助。
圣经说:
“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2)
“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林前7:36)
嫁娶是正常的事,若有人为了爱主,专心事奉主,免为世事挂虑,而过独身的生活,这种心志原是好的;但必须先知道自己有无独身的恩赐?圣经这样记载:“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太19:10-11)使徒保罗说:“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独身】;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林前7:7)
若有人领受了独身的恩赐或没有结婚的机会,就要多多亲近主,把性的需要升华,过着圣洁的生活,在独居的见证中荣耀神。
基督徒结婚的对象,必须是基督徒,因为圣经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若有一方不信主,夫妻不能一同祈祷,人生价值观不同,对儿女的带领又有不同的方法,夫妇很难和谐的生活。
为此缘故,可以选择的结婚对象就比较有限,劝勉基督徒家庭的青少年,应参加教会的青少年团契,也参加青少年的主日学班,在参加中认识面要广。当结婚的年岁到时,一面祈祷,一面接触异性,看看父神是安排哪一位作你恋爱的对象。当恋爱经过一个阶段以后,双方应寻求神的旨意,明白了神旨以后,才决定终身大事。假如发现对方还未重生得救,应尽可能向他讲明真道,影响他悔改归主。
双方经过了读经祈祷,明白了神的旨意,订下了终身盟约,就应征求家长同意,并向教会领袖报告。最后应在教堂中举行婚礼,见证神的恩典。双方在恋爱期间,因肌肤之亲,干柴近热火,很容易发生试婚,甚至“同居”,那是应该避免,应该等候结婚的日子来到才发生性行为。能如此,婚娶之日才感到甘甜,也才有纪念的意义,对外也才有美好的见证,对上也才能满足父神的要求。(参来13:4)
基督徒结婚之后,应在消极方面遵守几个原则:
1. 不可有婚外情:圣经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林前7:4)遵照圣经的教导,我们必须向对方忠心,百分之百爱另一半,不可以有婚外情。
2. 不可有冷战:一般夫妻的毛病,是常有冷战发生,双方若不坐下来研讨解决之法,冷战可能升为热战,那就不堪收拾了。
3. 不可体贴自己:夫妻不和,常源于自我。如果你常体贴自己,不体贴对方,必令对方受伤。须知“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
4. 不可分房:圣经说:“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林前7:5)
5. 不可分床:夫妻同房若分床,将使夫妻感情渐渐疏离,故勿分床为宜。若因一方有病非分床不可,不妨购置单人床,两床毗连,可以避免疾病传染,也可彼此照顾,不失夫妇爱意。
6. 不可分居或离婚:分居久之等于离婚,离婚是不合圣经的规定:“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林前7:10-11)主耶稣说:“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6-9)若硬要分开,必承担下列的罪过:得罪神,得罪对方,得罪儿女(若生了儿女)。
基督徒结婚后,若在积极方面,实行下列的事,必能夫妻和好,有馨香的见证。
1. 每晚举行家庭礼拜:先由新婚夫妇开始,有了儿女,也叫他们参加。如此行,可以增进夫妻爱情,也可以解决家中大小事情。
2. 每周有一次详尽的沟通:夫妻双方都忙着自己的事,常无机会沟通,以致有些隔膜或埋怨,必须每周抽一夜详尽的交谈,或两人牵着手观赏风景,畅谈心事。
3. 勿计算对方的弱点,要多称赞对方的优点:华人比较喜欢讲对方的弱点,甚至挖疮疤,这都会叫对方不喜悦,伤害夫妇的感情。我们应学习多多称赞对方,使另一半喜乐,增加夫妻的爱意。
4. 不忘记小节:夫妻都不可忘记对方的生日,也不可忘记结婚的日子。作丈夫的比较粗枝大叶(注重大事),不太关心细事,很容易忘记上述的日子,因而引起妻子的不满。劝勉为人丈夫者,好好记住上述两个大日子。
5. 恒久忍耐又凡事忍耐(林前13:4,7):夫妻原由一个人生活,变为两个人共同生活,许多地方都不一样,都要寻求适应,唯一的办法是学习忍耐:在时间上恒久忍耐;在空间上凡事忍耐。
总之,婚姻之道在爱字,“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8)──由友爱到恋爱,由恋爱到恩爱,由恩爱到情爱,由情爱到念爱(虽一半在天上,一半在地上,还是彼此记念眷爱)。